河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审批 表
申请排放污染物类型: 1、水污染物 □; 2、大气污染物 ■
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情况:1、初次申领 □ 2、换 证 ■
申 请 单 位(盖章): 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2017年6月28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 报 说 明
一、初次申领、换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简称申报企业),均需填报本表,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次申领正式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除填报本表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文件;
(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填写排污许可证审批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
(四)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原件;
(五)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材料。
三、许可证到期换证或遇重大事项变更(主要指企业发生兼并重组,或者其生产工艺、产品、规模、治污设施发生改变,从而引发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化)申请换证者,除须提交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并提交:申报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文件;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原件。
若仅仅是企业法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换证,只需提供企业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时,要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文件为主报材料,本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合订为其附件。附件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复印件。
五、申请排污许可证时要报送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交省环保厅行政受理大厅办理。
表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
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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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济源市西环南路869号 |
邮政编码 |
45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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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股份公司 |
行业类别 |
炼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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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流域 |
黄河 |
企业法人代码 |
6144107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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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卫存生 |
联系人 |
郑志恒 |
联系电话 |
15565638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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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程环评批复文号及验收文号 |
豫环审〔2008〕331号 豫环评验〔201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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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产品及规模,关键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产污环节和产污现状,治污工艺和治污设施规模和数量,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以及固体废物排污总量等。)(内容较多时可另加附页): 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是由香港金辉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与郑州铁路局洛阳运通集团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位于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铁路专用线与焦枝线济源站接轨,员工总数430人,设计生产能力:焦炭60万吨、焦油2万吨、粗苯0.65万吨、硫铵0.6万吨,年产煤气11300万m3。主要承担着济源城市居民生活及部分工业煤气的生产供应任务。是集优质捣固焦生产、化产品回收、城市煤气供应于一体的综合节能改造型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一、产品及规模 冶金焦60万吨/年 焦炉煤气11300万m3/年 焦油2万吨/年 粗苯6500吨/年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该工程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 1、大气污染物 (1)煤场:煤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煤在转运、贮存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扬尘。 (2)备煤:备煤过程中主要污染源为皮带输送机、煤粉碎机室,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 洗精煤运至备煤系统时,各受煤点应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转运,防止煤尘外逸。备煤系统的粉碎机室产生的粉尘,工程中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然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 (3)炼焦 在炼焦生产中,主要污染源为焦炉及炉门炉顶的连续性排放和泄漏;装煤、推焦、熄焦等操作过程中的阵发性排放;筛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炼焦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烟(粉)尘、SO,、C0、H,S、C.、BaP、BSO等。 本工程焦炉采用弹性刀边炉门;上升管采用水封形式联结,避免烟气外泄;采用顺序装煤,高压氨水喷射消烟,地面除尘站等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对推焦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干式地面除尘站进行净化处理。焦炉采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燃烧废气在焦炉尾气末端脱硫设施处理后经48m高烟囱排放。 对筛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水喷淋处理进行净化。 对熄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折流板加喷淋除尘装置进行净化。(4)煤气净化粗笨管式炉:以公司自产焦炉煤气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 硫铵工段:硫铵在流化床干燥器过程中干燥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 脱硫再生塔:脱硫液在洗脱净化煤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5)锅炉:原有工程配备有3台10t/h燃气锅炉提供生产所需蒸汽,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0x。 2、废水污染物 工程用水环节主要有:煤气间接冷却水、设备冷却、熄焦等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蒸氨废水、煤气水封水、粗苯分离水、焦油储槽分离水、生活污水等,这些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熄焦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具体情况如下。 (1)煤气水封水 为防止炼焦过程中产生的荒煤气外溢,在炼焦炉上升管和桥管处设置水封,该废水定期外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氰化物。 (2)蒸氨废水 蒸氨废水是焦化行业主要的废水来源。项目所产剩余氨水、煤气冷凝液、粗苯分离水送至蒸氨工段,蒸出其中的氨,产生的蒸氨废水经换热后送至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蒸氨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SS。 (3)循环冷却水 煤气净化水循环系统产生的循环冷却水。 (4)熄焦废水湿法熄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工程设有浊循环水系统,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化处理水等。 (5)生活污水 办公区设置集中上下水、公共卫生间及淋浴设施,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餐饮、清洗、沐浴等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熄焦工段,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 三、关键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
四、主要环保设施 1、废气治理设施及措施 (1)焦炉装煤系统烟气治理 装煤除尘系统由设有抽吸、焚烧和预洗涤器的装煤车和地面除尘站组成,烟气经燃烧、清洗、脱水后送往地面除尘站,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 (2)推焦系统烟气治理 推焦除尘系统设有吸气罩、烟气引出导管和地面除尘设施组成,推焦系统设地面站除尘系统。推焦过程中焦饼向熄焦车塌落时,以及熄焦车内红焦炭与周围空气中燃烧产生大量烟尘、导焦栅顶部逸出的烟尘,在热泻力和引风机的吸引下,进入集气罩,烟气经百页式预除尘器、管式空气冷却器冷却<120~C后,经地面除尘站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3)熄焦烟气治理 采用湿法熄焦,熄焦塔顶部设置折流板加水喷淋洗涤系统除尘,除尘效率为60%。 (4)通风除尘系统 备煤系统各转运点及破碎机设集气罩集气加喷雾抑尘装置。 (5)煤气脱硫 为减少SO2排放量,采用以氨为碱源,H.P.F试剂为催化剂的脱硫工艺,对焦炉煤气进行脱硫。吸收H2S的脱硫液从脱硫塔底部流出,经液封槽进入反应槽,然后用泵送入再生塔,与同时送入再生塔的空气自下而上并流接触,氧化再生,再生后的脱硫液由再生塔上部留出,经液位调节器返回脱硫塔循环使用。从冷凝鼓风工段送来的剩余氨水,经氨气蒸发器换热后,进入蒸氨塔。蒸氨塔上部控制喷洒碱液,用于分解固定氨盐。气体的氨气由浓缩器浓缩后送入脱硫塔前煤气管中,提高煤气中氨硫比,以补充煤气脱硫所需的氨含量。 (6)蒸氨废气 蒸氨塔产生的废气采用冷凝冷却转变为浓氨气送脱硫工段作脱硫剂使用,不排放。 (7)冷鼓各贮槽废气治理 冷鼓工段循环氨水槽、剩余氨水槽、机械化氨水澄清槽等产生放散气,设集气罩集气后送入压力平衡管道,正常时送入主煤气管道,事故时经35米放散孔排放。 (8)脱硫再生塔废气治理 脱硫再生塔尾气采用二级串联回收净化塔淨化处理,第一回收塔用硫铵母液吸收尾气中NH3,第二回收塔用蒸氨废水洗涤。经40m高排气筒排放。 (9)管式炉 煤气净化管式炉燃料采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其燃烧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烟尘和SO2。 (10)焦炉废气末端处理设施 焦炉废气采用钠碱法脱硫方法,在脱硫设施中,碱液对废气进行喷淋,中和吸收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及烟尘含量,废气处理后经48米烟囱排放。 (11)煤场抑止扬尘设施及措施 我公司原料煤堆场建设有防风抑尘网及喷淋设施,保持煤场湿润抑止扬尘,同时减少汽运原料煤采购,多采用火车运煤,汽运车辆出厂前都要经过轮胎冲洗,减少无组织排放。 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汇总见下表。 节能改造项目废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2、废水治理设施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氨废水、粗苯分离水、冷鼓水封水、煤气水封冷凝水、空压排水等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以上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熄焦塔作为熄焦用水。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是按照年产120万吨焦炭规模产生的废水量进行设计建设的,废水实际处理能力是设计处理能力的2倍。 处理站废水治理采用“除油+气浮+A2/O+混凝沉淀”治理方案,焦化废水经隔油、气浮处理后,进入A2/O处理工段。废水首先进入厌氧段,利用厌氧处理的水解酸化作用,将可降解的大分子有机物水解酸化,从而提高焦化废水的碳氧比和反硝化效率:在缺氧段,反硝化菌利用废水中的碳源进行脱氮,N03-含量急剧下降还原生成气态氮,COD和BOD5也有所下降;在好氧段,由于硝化菌的作用,NH3-N浓度快速下降,转化为N03-,同时在好氧菌作用下使COD和BOD5得到降解。废水处理站进出水质情况见下表。 废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一览表
五、治污设施规模及数量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计算得出,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1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600 t/a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我公司本次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3t/a。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600t/a; 四、申请许可证的理由 我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及技改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安装完备且运行正常。同时,公司排污口已按要求整治规范,并完成了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应急设施齐备,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并做到了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现特向贵局申请换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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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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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工艺
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 |
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 |
表四、排污单位供、排水水量平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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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排污单位资源、能源指标消耗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资源名称 |
消耗指标 |
资源名称 |
消耗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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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原料 |
|
主要辅助原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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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万吨/年) |
60 |
电(万千瓦时/年) |
7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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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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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含硫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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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煤(万吨/年) |
80 |
原料煤含硫量(%) |
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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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源(含硫原料)使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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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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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吨/年) |
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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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 |
最大允许排放量 |
标准名称及其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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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C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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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氮(NH3-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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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氧化硫(SO2) |
50 |
106 |
50 |
|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表2二级标准 |
氮氧化物(NOx) |
500 |
626 |
500 |
|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表2二级标准 |
苯并(a)芘 |
3.79×10-6 |
|
0.3 |
|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表2二级标准 |
特征污染物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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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排放口 |
名称 |
排放量m3/h |
排放浓度mg/ m3 |
排放量kg/a |
备注 |
5.5米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1.20×105 |
50 |
52560 |
|
氮氧化物 |
500 |
52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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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装煤推焦 |
二氧化硫 |
8.10×104 |
19.7 |
13955 |
|
热力车间 |
二氧化硫 |
1.92×104 |
88 |
14801 |
|
氮氧化物 |
95.33 |
16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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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苯管式炉(南口) |
二氧化硫 |
4451000 |
41 |
182.49×12 |
|
氮氧化物 |
10.4 |
46.29×12 |
|
||
粗苯管式炉(北口) |
二氧化硫 |
2225600 |
36.8 |
81.90×12 |
|
氮氧化物 |
14.5 |
32.27×12 |
|
合计:二氧化硫:52560+13955+14801+2190+983=84.6吨/0.9=93吨
氮氧化物:525600+16034+55600+38800=542.6吨/0.9=600吨
备注:
检测期间的产能为实际产能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