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9月4日拟受理辐射
安全许可审批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济源市坡头卫生院、济源市克井卫生院、济源市大峪卫生院、济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拟作出受理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到我局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公示期为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10日。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环境监测核辐射管理科
电话:0391-6633981
拟审批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 |
许可种类、范围 |
拟审批许可事项 |
1 |
济源市坡头卫生院 |
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 |
豫环辐证[U0013]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许可证延续申请 |
2 |
济源市大峪卫生院 |
济源市大峪镇寺郎腰村 |
豫环辐证[U0012]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许可证延续申请 |
3 |
济源市克井卫生院 |
济源市克井镇 |
豫环辐证[U0006]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许可证延续申请 |
4 |
济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济源市沁园中路90号 |
豫环辐证[U0003]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许可证延续申请 |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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