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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21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日期: 2020-04-28 打印页面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421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421日我2辐射辐射安全许可事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422日-20204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科室: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663398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5115

    编:459000

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审批决定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申请许可事项

审批日期

审批结果

1

济源市肿瘤医院

河南省济源市天坛中路938号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2020年4月21日

豫环辐证[10427]变更

2

济源现代医院

河南省济源市天坛北路106号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2020年4月21日

豫环辐证[U0049]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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