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数字化成像系统DR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批复意见:
济环评审〔2014〕018号
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你单位上报的《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数字化成像系统DR环境影响登记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同意安装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为数字化成像系统DR,型号为VS单。
二、你单位在DR使用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1.放射科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安装合格的辐射防护门窗,实现门机联锁,配备铅衣等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2.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健全放射科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完善辐射防护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作场所和个人剂量进行监测。
3.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劳动保护,建立个人辐射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档案。
4.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局上报辐射安全自我评估材料,每年12月5日前上报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三、你单位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市环保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规模变更手续;应在DR投入使用后90日内申请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14 年1月15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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