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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案前-案中-案后”齐发力 打造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12-13 打印页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狠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通过建立案前监管、案中执法、案后服务模式,强化对企帮扶,提升服务质量,收到良好效果。

    01强化案前指导   突出预防在先

    一是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将违法风险点及时予以公开并加强宣传,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二是建立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机制。坚持“多宣传、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的执法理念,2024年以来,对一般环境问题和轻微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指导书76份,提示、辅导企业纠正环境问题。三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保法律宣传,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企业守法义务等重点内容,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忧解难,在引导企业懂法守法的同时增强企业的环境法治观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实,助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11次,普法宣传服务200家次。

一是建立廉洁执法制度。聚焦“小切口”整治重点,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工作登记报告制度》,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权运用,把纪律和规矩防线延伸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是实行“无计划”不执法制度。除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等时效性、针对性强的执法检查外,日常执法一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一律“入企扫码”。全面推行执法任务派发机制,严禁随意性执法或选择性执法。三是强化府院联动。与管辖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案件调解及法制宣传方面的良好合作。通过调解,落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原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建立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制度。综合考虑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有困难情况,对延期、分期缴纳行政罚款的适用情形、时限、期数等进行细化规定,便利当事人依法完整履行处罚决定,充分展现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温度。

一是建立案后教育制度。突出案后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止于案结事了,主动帮助涉案企业梳理所涉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针对性提供指导帮助,防范经营主体再次违法。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实行“两书”同达制度,在向环境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信用修复告知书》也一同送到,也为企业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进一步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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