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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01-11 打印页面

济源示范区(济源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在党工委、管委会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现将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始终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主要负责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的党组中心组先后学习了《黄河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局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印发2023年度生态环境局学法用法计划的通知》。先后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培训、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培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培训等。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各类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模式,全局17项68个业务办理项入驻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完成受理、审查、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批行政许可94件。二是继续实施信用修复制度。对受处罚企业采取了信用修复告知措施,对于公示的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公示期限符合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以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修复,鼓励企业主动守信。年以来3家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三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在我局官网公开285项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规定、机构改革职责变化,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照2023年工作计划,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支队对全市纳入监管的污染源随机抽取825家次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其中共检查正面清单企业12家次,均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五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坚持“多宣传、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的执法理念,对一般环境问题和轻微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指导书78份,提示、辅导企业纠正环境问题。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运用柔性执法来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2023年共下达免予行政处罚决定103份。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凡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根据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控系统联网、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环境信息公开、整改落实等情况合理设定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抽查检查频次。纳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94家。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等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专家论证提出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办法》,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长年法律顾问协议,按需要合理安排咨询论证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

(五)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查办信息、行政许可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00余条。启用移动执法监管系统,执法全过程“留痕”更加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处罚案件全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二是加强司法衔接。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履行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职责。今年来我局共举办听证会43起,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9起。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专题讲座、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先后举办济源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参加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训。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23年生态环境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1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9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起、刑事案件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6份,处罚金额2267.64万元,收缴罚款593.41万元。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不够规范

由于长期从事繁重的环境执法监管任务,系统的环境监管执法培训不足,不能将法与工作主动结合,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流程规范化、精细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

(二)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由于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不够,对其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尚不能主动将“三项制度”落实到行政执法方方面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够健全。

(三)尚未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虽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但是尚未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缺少懂法律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虽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提供了服务保障作用,但是法律顾问存在着对业务工作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学习教育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普法讲座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全面学习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知识,系统学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研究解决难题的思路。

(二)提升巩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水平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答辩举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做到出庭率100%。开展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律专家在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支持作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争议案件案发量,力争实现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最好的普法”的理念。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有计划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典型案例。

(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强化部门内审程序,推进重大决策应审必审。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具体要求,确保重大决策结果科学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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