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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公司二矿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03-08 打印页面


本机关于202437受理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公司二矿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公司二矿设置两个入河排污口,东井设置在济源市克井镇北乔庄村西,新井设置在济源市克井镇康村东东井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449.18″,北纬35°103.81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明渠外排污水在厂区南侧出厂后,通过沟渠向南流经2.1公里处汇入盘溪河,最终汇入蟒河,入水功能区为蟒河济源景观娱乐用水区新井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541.93″,北纬35°104.9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外排污水经管道在厂区西南侧出厂后,沿管道向南270米汇入沟渠,沿沟渠向南流经1.53公里汇入盘溪河,最终汇入蟒河,入水功能区为蟒河济源景观娱乐用水区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公司二矿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工业污水。其中东井采用“絮凝斜管沉淀+浅层砂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50/h;新井采用“混凝+强化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600/h。根据所在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出水水质需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二级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要求。实际排放量为11232.88/d,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205吨/年、氨氮不超过20.5吨/年。

三、环境保护要求

1、你单位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入河处应设置监测孔,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报送监测信息。

2、你单位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控制制度,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减少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3、你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处理消除环境风险,保证所排入河流水质安全。

四、日常监督管理

该入河排污口由济源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该入河排污口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公示期为2024311—20243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391-6633557,邮箱:shjgl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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