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气质量形势预测和分析,经研究决定,2023年11月19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如期于22日12时解除,终止Ⅲ级响应。
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管控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请各开发区、镇(街道)和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10局委于2023年11月27日17时前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邮箱:jyshbjdqb@163.com,联系电话:6633537。
济源市生态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11月22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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