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10月12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8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4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年产3万辆新能源电动车项目 |
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产业区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2 |
年产1.5万吨饮品项目 |
济源市金鑫饮品有限公司 |
思礼镇西宋庄村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3 |
年产3000吨苏打水及2000万只易拉罐生产线项目 |
河南丰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梨林食品工业园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一、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年产3万辆新能源电动车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高新产业集聚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1月以济环审[2014]40号批复,2015年2月市环保局以济环评试[2015]013号批复项目试生产,占地面积约7043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辆新能源电动车。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721-2014)表2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烟尘年排放量为0.057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135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0.167吨。
补漆室废经干式滤棉处理后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5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为:28.1 kg。
三个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甲苯三天浓度最大值为未检出,无组织排放二甲苯三天浓度最大值为未检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废水: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产生的废润滑脂、废密封胶、废油漆桶、废过滤棉送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室分类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木材)在专用堆场存放,定期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排放总量:项目年排放二氧化硫0.135吨,排放氮氧化物0.167吨分别低于总量控制指标(济环总量[2014]50号)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济源市金鑫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饮品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思礼镇西宋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9月市环保局以济环开[2010]206号批复,2014年5月市环保局以济环评试[2014]053号批复项目试生产,实际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0.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2.7%。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燃煤锅炉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二类区Ⅱ时段、表2Ⅱ时段相应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限值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西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外环境周边居民点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固废:燃煤炉渣和除尘渣,由当地免烧砖厂综合利用;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排放总量:该项目年排放二氧化硫1.10吨,氮氧化物1.48吨,烟(粉)尘0.396吨,化学需氧量约为0.336吨,分别低于总量控制指标(济环总量[2010]74号)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河南丰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苏打水及2000万只易拉罐生产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梨林食品工业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2月市环保局以济环评审[2015]21号批复,2015年7月市环保局以济环评试[2015]057号批复项目试生产,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0.8%。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均为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废水:废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标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西、东、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要求。
固废:过滤工序废渣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交换树脂由专有容器收集,已在市环境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登记;废反渗透膜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场干化后定期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干化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防雨淋等措施,周围设置围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中转站;易拉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由厂家统一收集后外销。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电话:0391-663336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jyshbjbgs@126.com
豫ICP备2022021900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6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9
技术支持:济源光影传媒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