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12月1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
济源市高新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高新开发区 |
|
2 |
年产1万吨氯化石蜡建设项目 |
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 |
轵城镇西轵城村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3 |
年气化2万吨液氧、液氮、液氩项目 |
济源市天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承留镇东张村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4 |
年产3万吨铸件项目 |
济源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大峪创业工业园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一、济源市高新工业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源市高新开发区五号线北、七号线西,建设2栋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20599平方,总建设面积41130平方。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4年1月以济环评审[2014]015号批复。
2、现场核查情况
项目施工期施工区域四周设置了围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低施工扬尘。
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噪声敏感点,运输车辆出入远离敏感点区。
建筑垃圾及弃土回填,不适宜回填的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处理。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处理。
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符合规划要求。
二、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氯化石蜡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3年10月31日以济环审【2013】21号批复,2014年6月20日市环保局以济环评试【2014】073号批复项目试生产,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质监测西轵城村地下水2个监测井,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 III类水标准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氯化氢尾气排放口氯气、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气、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西、东、南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类标准限制要求。柿华沟、小刘庄村环境空气中氯气、氯化氢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三、济源市天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气化2万吨液氧、液氮、液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承留镇东张村西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5年01月13日以济环审[2015]02号批复,2015年7月8日市环保局以济环评试[2015]059号批复项目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西、北厂界为山林未监测。
固废: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济源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铸件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大峪创业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5年01月以济环审[2015]006号批复,2015年4月市环保局以济环评试[2015]027号批复项目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9万元,占总投资的5.0%。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质监测西轵城村地下水2个监测井,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 III类水标准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冲天炉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41mg/m3。
V法造型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清砂打磨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区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西、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固废: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炉渣、除尘灰综合利用外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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