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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日期: 2016-04-28 打印页面

2016年4月28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42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428—201654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jyhbjkfk@126.com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A区二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监测单位

1

3亿立方米/年焦炉煤气制氢气项目

河南金江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虎岭产业集聚区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2

年产3000件互感器、20000件绝缘子项目

河南省济源市三星电子电器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年产2万平米石英石板材项目

河南省欧奕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承留镇卫河村二号桥头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一、河南金江炼化有限责任公司3亿立方米/年焦炉煤气制氢气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虎岭产业集聚区,金马能源有限公司东侧。该项目环评于2014年11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审[2014]437号予以批复,项目于2014年9月动工建设,2015年8月完工,2015年8月经济源市环境保护局批准投入试生产。项目建设实际总投资为23152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30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比例为11.1%。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集水池出口的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浓度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标准要求,同时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标准要求。公司依托的金马能源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所测五项指标均达到以上两个标准排放水质要求。

生活污水集水池出口的COD、石油类氨氮浓度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标准要求,同时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标准要求;金马能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的COD、石油类氨氮浓度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标准要求,同时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标准要求。该设施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大值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0.06 mg/m3);氨最大值为0.07 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1.5 mg/m3);苯和非甲烷总烃三天浓度均为未检出,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标准限值要求。

敏感点环境空气: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敏感点西留养、杜村的硫化氢、苯、氨三天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标准要求。

 

二、河南省济源市三星电子电器厂年产3000件互感器、20000件绝缘子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4年3月19日以济环开(2004)23号批复,该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职工人数35人。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

2、验收现场核查情况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各热处理设备采用电加热

厂区绿化面积不低于15%。

 

三、河南省欧奕石英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米石英石板材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承留镇卫河村二号桥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5年7月3日以济环评审【201589号批复,2015年11月06日以济环评试[2015]131号批复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万元,占总投资的6.9%。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运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未外排至周围地表水体。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87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切割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原料的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沉淀池的污泥,经清理并晾晒后外运用作建筑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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