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5月1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4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蟹渔师家饭店项目 |
济源市沁园蟹渔师家饭店 |
篮球城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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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苑张卫忠药膳炒鸡店项目 |
济源市东城张卫忠药膳炒鸡店 |
新济路与沁园路交叉口东3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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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生产砂、石子2000立方米项目 |
济源市王屋镇大路村田顺兴石料厂 |
王屋镇大路村西北处 |
|
项目建设及验收监测情况介绍
一、济源市沁园蟹渔师家饭店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济源市篮球城西北角,经营使用面积为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5年9月28日以济环评审[2015]150号批复。
2、验收现场核查情况
噪声:噪声主要为油烟净化器、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定点存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隔油池产生的泔水油由专人清运,未将泔水油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重新使用或销售。
废气:燃气灶头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和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外排。
废水: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济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济源市东城张卫忠药膳炒鸡店桂苑张卫忠药膳炒鸡店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源市新济路与沁园路交叉口东350米南,租用桂苑小区1号楼1、2层部分商铺进行餐饮经营,占地面积198平方,主营中餐的餐饮企业,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5年9月以济环评审[2015]128号批复。
2、验收现场核查情况
噪声:噪声主要为油烟净化器、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定点存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隔油池产生的泔水油由专人清运,未将泔水油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重新使用或销售。
废气:燃气灶头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和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外排。
废水: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济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济源市王屋镇大路村田顺兴石料厂年生产砂、石子2000立方米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王屋镇大路村西北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2年1月以济环评审【2012】160号批复,占地面积约2000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万元,占总投资的10.4%。主要产品为砂、石子。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由专人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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