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6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0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大峪镇大峪供电所办公楼项目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 |
大峪镇乔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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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产5000万m2纸面石膏板项目 |
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 |
思礼循环经济产业园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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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验收监测情况介绍
一、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大峪镇大峪供电所办公楼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源市大峪镇乔沟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2年7月13日以济环评审(2012)139号批复,占地面积约239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两层),总投资60万元,项目为供电所办公楼。
2、验收现场核查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收集池内,定期清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m2纸面石膏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济源市思礼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东片区,石牛村北、万洋大道东,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40070m2,2013年9月9日通过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济环评审[2013]171号),2015年9月25日,济源市环保局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济环评试[2015]115号)。建成年产5000万m2石膏板生产线一条。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11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5万元,占总投资的2.6%。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①热风炉及磷石膏经旋风分离后混合烟气中烟(粉)尘排放浓度为:34.7~41.5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200mg/m3)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1~40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850mg/m3)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10~145mg/m3,排放速率为5.83~7.93kg/h,达到参考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浓度240mg/m3,速率12kg/h)要求;
②配料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4.9~26.9mg/m3,排放速率为0.0524~0.0565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
③熟石膏入库废气中均化库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1.6~23.5mg/m3,排放速率为0.0326~0.0368kg/h,成品库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3.0~24.6mg/m3,排放速率为0.0435~0.0498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
④切边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2~19.0mg/m3,排放速率为0.170~0.209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2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1.0mg/m3)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各设施运转正常,东、南、北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 dB(A),夜间50 dB(A)]要求。
4、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未外排至周围地表水体。
5、固废:
纸面石膏板成品入库产生的不合格品,用作成品的包装皮;
切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护面纸,返回泰和纸业有限公司予以综合利用;燃煤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其中部分粉煤灰返回原料工序,炉渣外售制砖厂予以综合利用;热风炉炉内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大颗粒脱硫石膏外售制砖厂予以综合利用,粉状脱硫石膏返回原料工序;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吸铁器产生的铁渣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6、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烟(粉)尘年排放量为12.75t,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8.35t,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49.97t,均达到济源市环境保护局济环总量【2013】49号总量控制指标(尘:49.2吨/年,二氧化硫:65.28吨/年,氮氧化物:86.4吨/年)要求。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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