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12月2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7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单位 |
1 |
玉川冶炼厂环境集气烟气深度脱硫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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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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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川产业集聚区 |
济源市环境监测站 |
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情况介绍
一、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玉川冶炼厂环境集气烟气深度脱硫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玉川产业集聚区,项目主要对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的环境烟气进行深度脱硫,除尘后烟气经布袋除尘后进入吸收塔,利用吸收塔内的石灰石浆液进行脱硫,脱硫后烟气流入除雾器,除水后排放。脱硫后的脱硫液,经带式过滤机脱水,固体为石膏渣,液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浊度大的废水返回吸收塔循环使用,清水综合利用。
2016年08月31日以济环评审[2016]097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91.67%。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3、验收监测结果
(1)环境集气烟气脱硫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1 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3 mg/m3低于《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表5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 mg/m3低于参考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处理效率为 38.9% ,二氧化硫处理效率为98.0% 。
(2)年排放总量:颗粒物年排放量为21.38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70.8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11.17吨,项目颗粒物削减量为13.62吨/年,二氧化硫削减量为3461.2吨/年。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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