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2月28日申请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12月28日受理的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
电话:0391—6633422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所在地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1 |
大社溶剂灰岩矿区(整合)项目 |
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 |
玉川集聚区 |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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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验收调查(监测)情况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大社溶剂灰岩矿区(整合)项目玉川集聚区孔山一带,矿区面积为2.89km2。项目总投资为880万元,环保投资93.1万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7月以济环审[2014]025号经济源市环保厅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16年7月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以济环评审[2016]91号予以批复,同意报告变更。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基本建成。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矿区破碎系统经采取“密闭处理+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项目生产时Ⅰ矿区7采区破碎系统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0.252kg/h、24.7mg/m3,Ⅱ矿区破碎系统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0.16kg/h、15mg/m3,新整合破碎场1采取破碎线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0.247kg/h、28.4mg/m3,3采区破碎线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0.187kg/h、30.4mg/m3,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该项目矿区和破碎场生产时场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新南沟村和东许村环境空气中的TSP日均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要求。
5、固废:剥离的表土与废石在废石场分区存放,表土最终用于采矿后期的覆土绿化,废石作为建筑石料外售,不在矿区长时间堆存。
6、公众参与: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35份,收回有效问卷131份,95%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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