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济源示范区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济源示范区出台了“三散”污染治理等“1+9”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和任务清单。成立联合督导组,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推动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履职尽责。2019年至督察进驻,完成“双替代”用户57117户,其中电代煤53116户、气代煤4001户,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排查“散乱污”问题174个,关闭取缔85家,推进提标改道89家。
三大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明显。关闭退出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退出煤炭产能15万吨。投资5600万元,推进完成华能沁北4号、5号、6号机组及国电豫源1号、2号机组的升级改造,预计可降低煤炭消费2万吨。确定第一批搬迁改造重污染企业10家,6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任务,2家搬迁选址已确定。柿槟仓储物流园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019年至督察进驻,共排查出国三营运车辆616辆,已淘汰404辆。
济源示范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交办的生态环境举报问题79件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34家,立案处罚19家,罚款177.3万元,立案侦查1件,问责6人(次)。
督察指出,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既有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力等客观原因,也有部分部门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力、攻坚力度层层递减、企业守法意识淡薄、执法监管不严不实、没有真正形成攻坚合力等主观原因,同样需要大力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还有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个别干部思想上有所放松,缺乏大局观念,工作力度有
所减弱,产生疲劳厌战情绪;个别部门单位甚至以机构改革为借口,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时紧时松,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合力攻坚作用发挥不明显。
部分职能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实施中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治理措施不严、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散煤管理失管失控,煤炭经营企业治理整治不彻底,非法散煤场依然存在,且扬尘污染严重;住建局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农业农村局对秸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形同虚设,焚烧秸杆、垃圾问题易发多发。
二是“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不彻底。济源示范区四级联动、网格化管理机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全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仍需加强引导,“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清零”仍不彻底。克井镇黄滔水洗砂场等5家“散乱污”企业落实“两断三清”不彻底,现场仍有原料、产品露天堆存;五龙口镇尚前煤炭物流园腾松实业有限公司、五龙口镇贺坡煤炭物流园辛酉贸易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三是散煤治理监管不力。
煤炭经营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落实不到位。督察组抽查23家煤炭经营企业,发现济源市海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均存在生产车间密闭不严,传送带未密闭,上料口除尘设施安装不到位,厂区煤尘深厚等问题。
非法散煤场依然存在。督察发现克井镇28家、梨林镇1家、承留镇2家、五龙口镇1家等32家散煤场,仍有散煤、煤泥露天堆存,地面煤尘深厚,有些场地内还有装载机械、生产设备未拆除到位。
政策执行不到位。《商品煤质量民用型国家标准》(GB34170-2017)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禁止煤泥作为民用煤原料,但克井镇渝壮洁净型蜂窝煤厂、五龙口镇党传斌洁净型蜂窝煤球厂仍然违规使用煤泥作为民用型煤原料。
四是尘污染治理仍不到位。
施工扬尘方面。一些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仍然存在施工工地“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湿法作业、黄土裸露等问题。
垃圾扬尘方面。垃圾围域现象依然存在,城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或无人清理。
企业散尘方面。“五到位、一密闭”深度治理措施督促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济源市宜达实业有限公司煤棚未完全密闭,煤炭筛选作业时扬尘非常严重;济源市恒大防腐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除尘设施安装不到位,厂区大量矿石、产品露天推放,生产过程扬散的粉尘造成厂区地面积尘较厚;五龙口镇北官庄村、五龙头村10余家石料加工厂,位于焦枝线两侧,大量原料、碎石露天堆放未覆盖,厂区道路未硬化,裸露黄土未绿化,厂区环境脏乱差,扬尘问题特别严重。
道路扬尘方面。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机械化清扫程度不高,部分路段道路损坏,货车通行量大,道路扬尘问题突出。S243省道、002县道一些路段路面灰尘较大,洒水清扫不及时,重型运输车辆络绎不绝,道路扬尘比较严重。
五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缓慢。
部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五龙口镇五龙建村厂一矿区门前道路东西两侧,为“一面墙”式开采,没有采取绿色矿山开采方式,形成了高陡岩面、边坡裸露,未采取修复治理措施,存在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隐患。
矿区修复治理质量不高。下冶镇煤铝土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恢复治理标准不高,治理区道路被破坏未硬化,且该道路为中铝中州分公司由小浪底水库码头向厂区运载矿石的主要道路,经过的重型车辆多,扬尘严重。
六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产业结构和布局还需深度调整。济源示范区2018年产业结构比例为2.9:64.8:32.3,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第二产业高出18.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12.9个百分点。全区轻、重工业比例为14.7:85.3,传统产业占比较大,有色、钢铁、化工、能源、装备制造等5大支柱产业结构偏重、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周边280平方公里范围内,对市区环境构成较大压力,结构调整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运输结构调整进展较慢。济源示范区是晋煤外运通道,重
载过境货车较多。主要企业的货运年吞吐量达6000万吨,大宗货物以公路运输为主。五龙口沁河北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金利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货场建设项目还未进入施工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七是一些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个别企业守法意识淡薄,济源市宜达实业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执行停产管控要求;济源示范区坡头镇毛岭济洛西高速TJ-2标段拌和站,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按要求在厂区明显位置悬挂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现场正在生产,检查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该企业管理人员拒绝接受检查,性质十分恶劣。
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督察组进驻期间,秸秆焚烧问题频发,基本处于监管失控状态。督察组每次现场检査途中都能发现焚烧秸秆、垃圾现象,有的焚烧电线、塑料,黑烟滚滚,气味刺鼻,有的火点大面积长时间燃烧。
餐饮油烟治理有待加强。督察发现,济源示范区城乡结合部20余家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油污横流,治理效果不明显。
此外,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新井将未经处理污水通过渗坑收集,直接排入盘溪河,造成河道严重污染。
八是个别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明确指出:“济源市商隐河部分河段河水严重污染,发黑发臭,直接影响下游蟒河、黄河水环境质量”。济源示范区已明确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水体整治、污染源治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但督察时北蟒河河道西环路桥西(西石露头村)至焦枝铁路线之间仍有排放口26个,其中生活污水排放口17个,且有2座厕所建在河道岸边,粪污直排河道,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
督察强调,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分别于6月30日前、7月30日前将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