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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日期: 2020-08-21 打印页面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11日至1227日,省委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以下简称济源示范区)开展了专项督察工作,并于2020516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涉及8大类23项整改任务。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督办〔20206号)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在整改工作中,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综合施策,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示范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目前,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23项反馈意见中,12项全面完成整改、11项正在按时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党组会和常务会层层学习传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攻坚办202019要求重点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大农村环境整治。

(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开展黄河干流专项执法检查,将检查延伸到蟒河等16条黄河的两级支流,基本覆盖示范区全部水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高标准推进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随着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2020年上半年,济源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9.1%,降幅居全省18个省辖市第4位; 5个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水质持续改善,4月份济源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居全省18个省辖市第2位;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

二、整改主要措施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把做好“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大机遇,作为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始终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一)高规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济源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任组长的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案件办理组、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和安保维稳组,确保做好督察期间协调保障和问题整改工作。各整改任务承办单位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部门联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二)高要求抓好安排部署。对照“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济环攻坚〔20203号)要求,制定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台账》,列出了23项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进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示范区领导多次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三)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建立例会商讨和月报制度,定期调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月向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对整改进度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督办通知、警示函等方式加以督促。

(四)高强度加强跟踪督查。示范区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持续开展督查,督促提升思想认识,督查工作落实,既督导企业,又对各部门,各片区、镇(街道)进行督政,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细。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督查组对反馈意见和举报件查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现场督导核查,严格检查验收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切实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高质量开展自查整改。中央和省督察交办的问题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召开了2020年示范区重点工作推进会,对自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标准不高的任务进行了通报,再次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会后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标准立即开展整治,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示范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以“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持续推进整改,巩固环保督察成果。坚持治理和保护修复并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并举,在巩固前阶段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任务,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

(二)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继续实行督察交办和清单销号制度,采取领导分包、部门负责、挂牌督办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销号,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进行问责,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方式,持续跟踪报道、公开发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

      改完成情况

2020819       


  

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济源示范区负责的整改任务共8大类23项,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问题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需进一步提升。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做出了安排部署,但在督促督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污染攻坚主体责任工作中,压实责任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和部门还有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个别干部思想上有所放松,缺乏大局观念,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产生疲劳厌战情绪;个别部门单位甚至以机构改革借口,抓污染防治攻坚时紧时松,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会议统一组织学习、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栏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大干部政治站位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充分认识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没有彻底改变,增强了领导干部政治自觉,为打好打赢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

整改措施:1.在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前期机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继续严格执行督导、约谈、挂牌督办和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三散”污染治理等工作和其他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2.继续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等内容列入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克服疫情影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宣传、学习和解读,提升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克服厌战情绪,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3.印发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把全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到示范区工作目标考核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问题二: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济源示范区个别部门领导干部缺乏大局观念,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有的盲目乐观、有的在责任落实中被动应对、有的对工作把关不严,致使污染防治工作不严不实、合力攻坚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领导干部对专项督察不够重视,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反馈动作缓慢;济源示范区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没有以问题为导向,且材料数据与督察组走访各部门的汇报数据出入较大,有的甚至重复引用以往数据。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示范区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得到提高,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增强履职尽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意识。

整改措施:1.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进一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开展。2.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平台,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宣传。组织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利用济源网、济源环境、济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微信号,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等,在济源传媒中心广播电台直播间,开展“环保服务面对面”访谈节目,制作推送抖音、快手、头条视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督导和考核,继续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4.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提升了信息编写报送水平。

问题三: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统筹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作为政府的重要办事机构,各相关重要职能部门未派出人员参加,仅由环保部门配备3人组成,与职责任务明显不匹配,统筹协调能力弱。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更加压实,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部门机构改革,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2.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发改统计、工科、住建、交通、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的污染防治攻坚督查组工作职责,加强了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督查、督办、考核、追责等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3.健全了联席协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会商会等,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问题的交办、跟踪考核,确保了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题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散煤管理失管失控,煤炭经营企业治理整治不彻底,非法散煤场依然存在,且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进一步压实了部门责任,依法取缔了非法散煤场,防止非法散煤场死灰复燃,加强环境治理,杜绝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散煤管控工作,202018日召开系统散煤治理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散煤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摸清示范区煤炭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落实管控要求。2.“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交办的非法煤场进行了逐家排查,对现场堆放物料进行了清理,场地上栽树培草,对未拆除到位的办公用房、生产设备进行了集中拆除。3.举一反三,明确工作职责,网格化到人,对非法散煤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好散煤全过程监管,防止新增非法散煤企业和取缔散煤经营企业死灰复燃。

问题五:住建局对“控尘”工作监管不到位,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突出做好施工工地、渣土清运、城市清洁、裸露土地绿化、道路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快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和河道实施清淤工作,尽快完成黑臭水体治理。

整改措施:1.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月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麦收”期间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关于加强施工工地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方案,健全和完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了住建系统自上而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网络,先后印发工作方案4份,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等4次,保障“控尘”工作有效开展。2.4月份和6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了2次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月行动,对施工工地、渣土清运、城市清洁、裸露土地绿化、道路保洁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加快推进省委“三散”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审计厅交办问题整改进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时限有序有效推进。3.成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查组,严厉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上半年,累计检查各类污染源150余项次,下发督办通知68份,约谈2家施工企业,立案处罚4起;约谈2家渣土运输企业,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辆46起,处罚金额1.51万元。4.积极宣贯新修订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先后在电视广播等媒体转发扬尘治理内容10余套,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册1000余本。5.充分发挥网络、微信、短信等新媒体作用,利用安全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扬尘治理动态,实现了建筑工地扬尘排放状况24小时实时监控,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需要限期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要求报送整改结果。6.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日常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出动清扫保洁人员400余人次,机械化清扫车辆50余辆,对城区43条道路、3个广场、1个地下通道进行人工加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7.认真开展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公路两侧垃圾、杂物清理力度,坚持做到城乡结合道路每天机扫不少于3次,国省干线道路不少于2次,使城乡道路路域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同时深入开展道路大清洁行动,结合城市清洁活动,每周二、周五对管辖道路全天候机械化清扫、洒水,强化路肩边坡护栏绿化带保洁,对道路实施绿化美化,实现公路保洁无禁区、全覆盖,坚决做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8.多项举措整治渣土运输,全面开展突击夜查工地专项行动,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坚决杜绝私拉偷倒、遗撒遗漏、带泥上路等行为。2020年上半年,新增或延期补办双向登记卡近2737份,办理渣土运输申报表29份,清理渣土遗漏并清洗路面13起,约计10000平方米,处理12319热线20余件,数字城管近百件。9.积极整治春季飞絮问题,对宣化街588棵法桐进行修剪,进一步减少法桐飞絮。对游园绿地以及道路绿化带内的缺株断垄进行统一排查,通过补植补栽等措施,减少黄土裸露面积,共补植补栽4.33万余平方米。加强管辖区内公园、游园及相关绿地的日保洁制,累计清理垃圾杂物等6100余立方米,除草10.1万余平方米,修剪乔灌木490棵,修剪绿篱、草坪19.1万余平方米,对管辖的绿化带、树木、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实施喷灌降尘,减少植被积尘,共计99.5万余平方米。10.加强露天矿山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管理,施工现场高标准设置了施工围挡,土方和砂石料使用安全网进行覆盖,其他裸露地面要采取洒水防止扬尘、抑尘;出口设置车轮车体冲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物料沿途跑冒滴漏等问题。目前,济源示范区14个整治项目整体进展顺利,其中,1个已竣工验收、13个正在顺利推进。5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济源组织召开“全省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观摩培训会”,观摩推广了学习济源示范区先进做法和经验。11.克服疫情和资金短缺影响,完善工作机制,在已完成截污主管网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快支管网施工、局部道路恢复、清理河道垃圾、拆除河道盖板等工程,尽快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问题六:农业农村局对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形同虚设,焚烧秸秆、垃圾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了“蓝天卫士”监控值守,坚持常态化禁烧监管,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监管各项措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了环保卫星遥感监测零火情。

整改措施:1.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全面督导和组织协调,明确林业局、农科院、农机局为秸秆禁烧工作包镇责任局委,重点督导网格化管理、应急队伍构建、宣传、防火人员在岗及田间巡查、火情处置等情况;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两个打场晒粮工作督导组,创建办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对主次干道沿线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督导和执法;示范区公安局负责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治安处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监管队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层层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或分包区域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三夏”期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板报、宣传车、刷写墙体固定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共张贴标语15000余条,悬挂横幅3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发送微信、短信18000余条,充分营造禁烧氛围,通过大范围、多形式饱和性宣传,让禁烧工作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主动性较往年明显提高。3.加大“蓝天卫士”监控力度。农业农村局抽调11人,每天分四组、四个时段轮流值守,负责市级“蓝天卫士”电子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工作。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以短信和电话通知到相关镇(街道)责任人,打开后台监看处置情况做好登记,确保火情快速处置。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强化镇级“蓝天卫士”监控值班工作,保证值班人员时时在岗,发现火情及时处置。4.完善网格化管理。建立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个村结合实际设置了13个秸秆禁烧监督岗,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联防作用。5.禁烧期间,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按时报送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凡发现包镇责任局委、各督导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火人员在防火时段不到岗或提前离岗的,均予以通报批评。

问题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对煤炭经营、石料加工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督促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煤炭经营、石料加工等行业监管。

整改措施:1.根据《济源市石料开采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石料开采加工行业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济石料整治〔2019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石料开采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导的职责,明确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和监管,落实各有关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合理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石料开采加工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巡查监管,严格按照石料行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执行。监管露天矿山从开采、生产、采区内运输、装车、喷淋冲洗等各方面全面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采矿作业区全围挡、物料苫盖,矿区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台、出矿区车辆要全部进行车体车轮清洗,确保无携带。运输路线全部采用水泥路面或碎石路面,水泥路平整无破损,碎石路按照有关施工标准建设,定期检修和洒水,保持路面平整、边界分明、湿润无尘。2.组织对手续不全的各类煤场、堆场、料场进行了清理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对手续齐全但不能建设密闭料棚及路面砼化的煤场、堆场、料场,限期退出。3.监督手续齐全的煤炭经营企业物料入棚,污染防治设施、洗车台正常运行,场地保持清洁,无积尘,环境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4.监管所有煤炭经营、石料加工企业严禁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和无手续车辆从事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并进行有效苫盖,防止抛洒。

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不彻底

问题八:济源示范区四级联动、网格化管理机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全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仍需加强引导,“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清零”仍不彻底。克井镇黄滔水冼砂场等5家“散乱污”企业落实“两断三清”不彻底,现场仍有原料、产品露天堆存;五龙口镇尚前煤炭物流园腾松实业有限公司、五龙口镇贺坡煤炭物流园辛酉贸易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对“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1.对黄滔水冼砂场、苗二喜洗砂加工厂等“散乱污”企业清除了剩余原料和产品,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监督五龙口镇尚前煤炭物流园腾松实业有限公司、五龙口镇贺坡煤炭物流园辛酉贸易有限公司对煤炭经营场地进行全密闭,安装喷淋设备,减少扬尘污染。2.在原有“一长三员”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网格员业务培训,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3.42日、623日和717日分别召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办公室专题会议,登记入册的“散乱污”企业再次明确网格长和巡查人员,发挥监督员和群众监督作用,对有整改要求的,督促其抓紧整改,完成后指导其编制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报请核销。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违法排污的,及时依法查处。对存在违法排污未报告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将按照《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办20189号)要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78日,召开济源示范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4.717日在济源新闻传媒中心广播电台直播间“环保服务面对面”访谈节目,开展以“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为主题的第5次直播,邀请生态环境局和天坛街道、玉泉街道、承留镇人民政府、克井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就进一步抓好“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5.开展常态化“散乱污”有奖举报。组织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宣传活动,对查证属实的涉及“散乱污”投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举报人兑现举报奖金,实现有奖举报常态化,调动社会各界检举“散乱污”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支付“散乱污”有奖举报金9000元。

三、散煤治理监管不力

问题九:煤炭经营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落实不到位。督察组抽查23家煤炭经营企业发现济源市海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均存在生产车间密闭不到位传送带未密闭上料口除尘设施安装不到位厂区煤尘深厚等问题。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行业监管,按照“一密闭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做到设备无浮灰、地面无抛洒、现场无逸尘。

整改措施:开展了煤炭经营企业散尘污染专项整治,对所有煤炭经营企业逐家进行排查,对车间场地和传送带进行密闭改造,安装除尘和喷淋设施,加强场地保洁和覆盖,鼓励空地进行植树培草,杜绝场地积尘现象。对密闭、封闭和保洁不到位,除尘器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全面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问题十:非法散煤场依然存在。督察发现克井镇28家、梨林1家、承留镇2家、五龙口镇1家等32家散煤场,仍有散煤、煤泥露天堆存,地面煤尘深厚,有些场地内还有装卸机械、生产设备未拆除到位。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依法取缔非法散煤场,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通过巡查,共发现非法堆放散煤、煤泥、矸石散煤场43处,对41处物料进行了清理,生产设备进行拆除,2处进行了立案调查,清除散煤、煤泥后的空闲废弃地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光伏项目则上光伏项目,进行统一整治;同时举一反三,开展非法煤场排查,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坚决拆除到位。

十一问题十一:政策执行不到位。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济源市4家清洁型煤生产企业存在违规使用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作为民用煤原料”《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国家标准》(GB341702017)已于201811日开始实施明确禁止煤泥作为民用煤原料但克井镇渝壮洁净型蜂窝煤厂、五龙口镇党传斌洁净型蜂窝煤球厂仍然违规使用煤泥作为民用型煤原料。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对厂区内堆放煤泥进行了清理,在201916家型煤企业关闭退出基础上,对剩余的3家型煤企业,按照《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洁净型煤企业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攻坚办〔2019100号)要求,进行了断电,下步将实施关闭,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

十二问题十二:“双替代”工作还需加强。督察发现已完成“双替代”整村推进的村庄部分村民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仍然使用煤球做饭、取暖;一些流动小吃摊还存在使用煤炉现象。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长期坚持。通过开展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确保“双替代”完成的村居和流动摊贩不再使用燃煤。

整改措施:对已完成“双替代”村居的进行了摸底排查,加强政策宣传,劝导村民不再使用煤球做饭、取暖。加强了对重点区域、城郊接合部、庙会集会等巡查力度,进行了劝导告诫,杜绝了流动小吃摊违规使用散煤、煤炉。

四、散尘污染治理仍不到位

十三问题十三:施工扬尘方面,一些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仍然存在施工工地“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湿法作业、黄土裸露等问题。垃圾扬尘方面,垃圾围城现象依然存在,城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或无人清理。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长期坚持。督促示范区在建工地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和“六个百分之百”制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整治,做到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城市市容市貌。

整改措施:1.多措并举,疏堵结合,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标准,对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细化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建设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对扬尘治理落实不力的项目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将扬尘治理工作的一些新要求、新举措、新政策进行传达学习,提高服务效能。2.创新手段,强化服务,巩固扬尘治理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网络、微信、短信等新媒体作用,利用安全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扬尘治理动态;充分发挥科技管理的辅助作用,扩大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覆盖面,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弥补人力监管力量的不足,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排放状况24小时实时监控。3.强化巡查,严格执法,严肃查办发现问题。加大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巡查和督导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发现扬尘问题100余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对升龙城、东湖湾、泰和园、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管网项目进行扬尘立案调查。4.加大了城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采取专人巡查、专人看管管理模式,对非法倾倒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同时严厉查处垃圾乱倒行为,严管重罚,强化需宣传,坚决杜绝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十四问题十四:企业散尘方面,“五到位、一密闭”深度治理督促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济源市宜达实业有限公司煤棚未完全密闭,煤炭筛选作业时扬尘非常严重;济源市恒大防腐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除尘设施安装不到位,厂区大量矿石、产品露天堆放,生产过程扬散的粉尘造成厂区地面积尘较厚;五龙口镇北官庄村、五龙头村10余家石料加工厂,位于焦枝线两侧,大量原料、碎石露天堆放未覆盖,厂区道路未硬化,裸露黄土未绿化,厂区环境脏乱差,扬尘问题特别严重。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开展了“一密闭五到位”整治,确保物料堆场全封闭,设备无浮灰、道路地面无抛洒、现场无逸尘,彻底杜绝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存放现象。

整改措施:1.对济源市宜达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磅房进行了查封,行政处罚8万元,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厂房进行密闭整改,清理厂区煤灰,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2.监督、督促济源市恒大防腐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对厂区内矿石和产品露天进行清理,密闭存放,厂区地面积尘较厚进行清理,并定期清扫保洁,保持地面整洁,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不产生扬尘。3.五龙口镇北官庄村、五龙头村区域的五龙建材石料厂物料堆放已苫盖,厂区道路、出厂线道路已硬化;已开始对旧采区进行矿山恢复治理,裸漏黄土已覆盖,控制扬尘产生。其余所有来料加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非法加工行为基本得到遏制,物料已覆盖,厂区卫生进行了整治,最大程度减少了扬尘污染。

十五问题十五:道路扬尘方面,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机械化清扫程度不高,部分路段道路损坏,货车通行量大,道路扬尘问题突出。S243省道、002县道一些路段路面灰尘较大,洒水清扫不及时,重型运输车辆络绎不绝,道路扬尘比较严重。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及时对破损路段进行了修补,加强了清扫保洁和巡查力度,最大程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002县道沿线路口较多,且均为乡村便道,未硬化,带泥上路现象时常发生,为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加大了洒水、清扫频次,增加了保洁人员,减少道路扬尘。2.调整了S243省道调整保洁方案,先用吸扫车对道路进行全线保洁,每天吸扫车吸扫不少于2次,水车每天洒水不少于6车,每周冲洗道路两侧隔离墩、树木、路缘石1次,并加大对路两侧聚集的黑泥进行冲扫,确保道路干净整洁。3.加大对源头企业的巡查力度,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对济阳路、焦克路、208国道、玉川大道、渠马线等重点路段,不定时进行巡查,积极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抛撒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缓慢

十六问题十六:部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五龙口镇五龙建材厂一矿区门前道路东西两侧,为“一面墙”式开采,没有采取绿色矿山开采方式,形成了高陡岩面、边坡裸露,未采取修复治理措施,存在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隐患。矿区修复治理质量不高。下冶镇煤铝土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恢复治理标准不高,治理区道路被破坏未硬化,且该道路为中铝中州分公司由小浪成水库码头向厂区运载矿石的主要道路,经过的重型车多,扬尘严重。

整改目标: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提升治理标准,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及早高标准完成。

整改措施:1.全面贯彻落实《济源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废弃矿山、政策关闭性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80%以上。2.对五龙口镇五龙建材厂一矿区门前道路东西两侧“一面墙”式开采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扰为辅的原则,开始进行恢复治理。五龙口镇五龙建材厂已开始对厂区门前进行恢复治理。3.下冶煤铝土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为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一个子项目,是全省南太行山水林田湖工程的示范区,治理工程已经结束,正在对种植的经济林进行养护,无扬尘产生。对由小浪底水库码头向厂区运载矿石道路,监督、督促矿山企业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等措施,积极进行整改。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大部分位于偏远山区,缺少水、电等基础保障,要求治理企业对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早谋划整改,采取拉水、发电等措施,认真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同时加大巡查频次,最大程度降低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六、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十七问题十七:产业结构和布局还需深度调整。济源示范区2018年产业结构比例为2.9:64.8:32.3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第二产业高出18.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12.9个百分点。全区轻、重工业比例为14.7:85.3传统产业占比较大,有色、钢铁、化工、能源、装备制造等5大支柱产业结构偏重、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周边280平方公里范围内,对市区环境构成较大压力,结构调整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关,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整改措施:1.严把工业项目审批关和选址关,严控“两高”行业产能,近年来未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2.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201913号)文件要求,完成10家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在完成济源钢铁、丰田肥业、济水乙炔厂、大明涂料、天坛洗煤、三联玻璃、伯王庄玻璃拉丝、双虎涂料、万方涂料等9家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基础上,国泰型材科技搬迁项目已完成备案,搬迁新址初步确定,正在积极推进,选址确定后开展环评相关工作,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将铸造工序搬迁入园。3.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淘汰落后办〔20206号)要求,将2020年度拟淘汰落后产能报送了省工信厅,正在依法依规推进金马能源公司24.3米焦炉淘汰工作。

十八问题十八: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运输结构调整进展较慢。济源示范区是晋煤外运通道,重载过境货车较多。主要企业的货运年吞量达6000万吨,大宗货物以公路运输为主。五龙口沁河北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金利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货场建设项目还未进入施工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整改目标:按时序推进,并长期坚持。通过强化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加强铁路运输组织等,进一步加快运输结构调整,解决机构性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了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解决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沁河北和豫光铁路专用线建设正在按照计划稳步推进,8家重点企业签订“公转铁”目标责任书,有序推进企业大宗货物公转铁,鼓励引导企业对500公里以上大宗货物走铁路运输,按照省运输结构调整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上报运输结构调整信息统计。

七、一些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十九问题十九: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个别企业守法意识淡薄,济源市宜达实业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执行停产管控要求;济源示范区坡头镇毛岭济洛西高速TJ2标段拌和站,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按要求在厂区明显位置悬挂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现场正在生产,检查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该企业管理人员拒绝接受检查,性质十分恶劣。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对不按管控企业停限产企业进行严厉查处,确保管控效果。

整改措施:1.对济源市宜达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行政处罚8万元。2.坡头镇毛岭济洛西高速TJ2标段拌和站未按要求在厂区明显位置悬挂了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和政策宣传,要求所有人员熟知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管理措施。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和《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组织企业分行业分批次参加了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培训会,指导达到标准的企业积极申报A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科学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精准提升差异化管控效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4.下步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检查巡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在非工业企业领域宣传,严格落实应急管控和民生工程豁免规定,增强各单位守法意识,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问题二十: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督察组进驻期间,秸秆焚烧问题频发,基本处于监管失控状态。督察组每次现场检查途中都能发现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现象,有的焚烧电线、塑料,黑烟滚滚,气味刺鼻,有的火点大面积长时间燃烧,有关部门反应迟缓,不能及时应对处置。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压紧压实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监管责任和措施,持续对秸秆、垃圾焚烧现象进行督导检查,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现象发生。

整改措施:1.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全面督导和组织协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监管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辖区或分包区域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三夏”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板报、宣传车、刷写墙体固定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共张贴标语15000余条,悬挂横幅3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发送微信、短信18000余条,充分营造禁烧氛围。3.加大“蓝天卫士”监控力度。农业农村局负责市级“蓝天卫士”电子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强化镇级“蓝天卫士”监控值班工作,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以短信和电话通知到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及时处置火情。4.完善网格化管理。每个村结合实际设置了13个秸秆禁烧监督岗,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联防作用。5.禁烧期间,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按时报送禁烧工作开展情况。6.各镇、街道加强巡查,发现焚烧垃圾现象立即扑灭,实行划片管理强化宣传等,杜绝焚烧垃圾情况发生。

二十一问题二十一:餐饮油烟治理有待加强。督察发现,济源示范区城乡结合部20余家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油污横流,治理效果不明显。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整改饭店油烟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标准,餐饮行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和提升。

整改措施:1.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191文件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发放餐饮油烟治理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建成区内2079家餐饮单位进行登记造册,通过张贴公告栏、清洗记录卡,监督各经营户定期清理,认真填写清洗记录卡、上传清洗照片,增强商户整改的主动性,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不运行、油烟净化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整改告知书,督促对照整治标准限期自行整改,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共检查餐饮服务业单位2000余家,责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服务业单位700余家,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40余份。2.对城乡结合部的管理薄弱区域加强巡查,监督商户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设施,地面进行保洁清理,最大程度减少油烟排放。

二十二问题二十二: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新井将未经处理污水通过渗坑收集,直接排入盘溪河,造成河道严重污染。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通过整改,企业达标排放,盘溪河水质和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督察指出的存放煤泥堆放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煤泥全部清理,渗坑进行填埋,填埋后进行植树种草。对一矿、二矿东井原有矿井水处理设施进行扩容提升改造,在康村新井建设一套高标准矿井水处理设施。对原有的调节池进行了地基加固处理,彻底解决前期不均匀沉降。对原有设施冲洗水不能按设计收集进行整改,对壶口进行封堵,压滤车间外新建8立方收水罐,污水收集后定时送至污泥池。通过整改,原煤泥渗坑成为一片杨树林,外排矿井水水质优良,清澈见底,盘溪河水质明显改善。

八、个别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十三问题二十三: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明确指出:“济源市商隐河部分河段河水严重污染,发黑发臭,直接影响下游蟒河、黄河水环境质量”。济源示范区已明确于201612月底前完成水体整治、污染源治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但督察时北蟒河河道西环路桥西(西石露头村)至焦枝铁路线之间仍有排放口26个,其中生活污水排放口17个,且有2座厕所建在河道岸边,粪污直排河道,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按时序推进。通过治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1.完成蟒河沿线污水管网铺设,排污口完成截污,所有废水收入城市管网。2.对河道岸边的厕所进行整改或拆除,确保粪污直排河道不得直接入河。3.开展西石露头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户厕一体化改造,所有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已完成污水管网改造设计和预算,正在积极办理前期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按时完成整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8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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