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拨付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河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78号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09〕63号)要求,结合2012年我市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经研究,拟对以下污染治理项目拨付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090万元。
一、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3、4、5号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及1、2号连铸机、2号高炉安装辐射监控设备工程,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300万元。
二、华能沁北电厂:3号发电机组脱销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200万元。
三、济源市公美集团有限公司:关闭卫王平纸厂、于善峰纸厂、五龙纸业、沁北造纸4条生产线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200万元。
四、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熔炼三厂烟化炉脱硫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80万元。
五、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制酸车间稀酸处理与回用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50万元。
六、济源市金利金铅有限公司:还原炉、烟化炉、底吹炉及其他车间生产废水收集循环系统改造工程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50万元。
七、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40万元。
八、济源市金信实业有限公司:1号玻璃窑改造全氧燃烧项目以及安装SO2、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备工程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60万元。
九、济源市金河奶业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线、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30万元。
十、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废钢入厂通道式辐射监测线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20万元。
十一、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一期挥发窑安装SO2、氮氧化物、烟气在线监控系统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10万元。
十二、济源市污水处理厂:污水二期工程COD、氨氮在线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30万元。
十三、邵原镇政府:污染处置应急补贴20万元。
以上单位要严格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将对治理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济源市财政局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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