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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济源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5-06-26 打印页面

 

 

 

 

 

 

济环〔201545                    签发人:赵金刚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济源市碧水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我局《2015年度济源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度济源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2015年4月30

 

附件

2015年度济源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569号)要求,为推动我市碧水工程各项任务实施,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防范水污染事件,确保水环境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环境保护的新常态,以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以《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为主线,以城市河流达标行动为抓手,抓住关键、科学治污、系统整治、依法监管、精准发力,全面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好转。

二、工作目标

蟒河南官庄、沁河伏背、济河西宜作出境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内河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全市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水污染防治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河流整治工作

1、强力推动《济源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城市河流整治工作是我市碧水工程的重点工作。要会同发改、住建、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推动全市河流整治工作,协助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垃圾河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整治、城区工业污染源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生态修复建设、河流沿岸景观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定期进行现场督导,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推动我市城市河流水质改善。

2、全面实施《河南省省辖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方案》重点推动蟒河、沁河、济河三条重点河流水质改善工作。要保持沁河、济河水质稳定,按照《济源市蟒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整治蟒河水质,基本消除蟒河中心城区段V类水。

3、发布城市河流环境信息。完善城市河流水环境监测体系、公众对城市河流满意度调查制度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公开制度,建立相应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河流整治情况和城市河流水质改善状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加强小庄水源地、柴庄水源地2个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河口水库、蟒河口水库2个备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布袋沟水库水源地、天坛山水库水源地、梨林镇地下水型水源地等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对保护区内新建项目和现有排污企业加强监管,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内农村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规划建设水源地保护性标志、标识设施;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逐步建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强水源地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定期巡查。

2、做好《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中仓房村、聂庄村、前荣村3个农村水源地的调查监测工作,基本摸清水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

3、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达标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环境安全。

4、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告制度,提高公众对水源地保护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三)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对完成污染整治任务的沿河146家工业企业,每月采集1次水样,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要求,采取按日计罚、责令停止生产等措施,确保“清水入河”,严格监管所有工业企业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所排废水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标准》(DB41/776-2012)的要求。

(四)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推动重点行业、产业集聚(开发)区水污染防治,重点督促产业集聚(开发)区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除磷系统改造,新增混凝沉淀池,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新,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和配套提升泵站;建设玉泉创业园、联创化工和梨林镇区污水管网,将污水接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进一步扩大收水范围,确保处理水量达到省定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加快玉川产业集聚区(A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同时加快克井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量。坡头镇污水处理厂加快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增加污水处理量,将中沃饮料坡头分公司污水接入,确保处理水量年底达到省定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五)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减轻农村生活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2、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开展沿河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沿河畜禽养殖业原排污口全部封闭,不得直排入河;畜禽粪便及养殖废水全部还田利用不外排;鼓励使用发酵床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工艺,禁止使用水冲粪工艺。

(六)加强跨界河流水环境管理

与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加强沟通,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定期会商,研判蟒河、沁河、济河水污染防治形势,共同防范环境风险;严密监控各条出境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跨市界污染。

(七)完成基础调查工作

1、完成全市地表水污染调查和对策研究工作。做好全市流域内排污单位的调研工作,摸清全市废水污染物排放特征,识别造成地表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提出全市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

2、完成全市城镇污水基础情况调查工作。初步摸清我市目前城镇污水产生量、排放量、处理量等情况,为确定我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思路、目标和任务提供依据。

3、完成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排放情况调查工作。摸清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现状,对饮用水水源地可能产生污染影响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机制。

(八)谋划“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思路

在总结“十二五”水污染防治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研究流域各断面水质目标,筹备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依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全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济源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制定2015年度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台账,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济源环保世纪行”和“环保聚焦”活动,突出宣传各部门查处整治工业废水、畜禽养殖污染的情况,曝光环境违法企业,推动我市碧水工程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测预警,做好联防联控。掌握河流断面和污染源的对应关系,摸清河流流域内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对超标断面及时排查,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化解水环境风险;加强汛期和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对枯水期实施生态补水,保障基本环境流量,及时排查处置沟渠内长期积存的超标水体,保障敏感时期水质稳定;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准确研判水环境形势。加强同水利、住建、农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根据水质、水量情况,做好闸坝调度,防止污染严重水体集中下泄;建立健全上下游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防止出现跨界污染。

(三)严格环境执法。按照新法、新规、新标的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影响河流整体水质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对达不到治理要求,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建立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方式与河流水质异常变化挂钩的工作机制,提高环境执法的针对性、整体性和实效性。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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