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做好我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是今年中央提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中的一项重要战役。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即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水利、城管、规划等部门,根据《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项要求,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安排部署本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各项内容,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明完成情况,并于2018年5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各项附表送省环保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得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各地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务必尽快整改到位。
三、统筹协调,做好迎检。按照专项行动安排,我省为第三批检查地区,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为做好本次专项行动联络工作,请各地明确一名联络员,于2018年5月3日前报省环保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请各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环保厅 贺玮 66309095
电子信箱:wfc113@163.com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周莉莉 69523920
电子信箱:hnwscl@126.com
附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11号)
2018年4月24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4日印发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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