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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0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      日期: 2020-12-03 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10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阳、三门峡、济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周口、鹤壁、商丘。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2020年9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焦作、济源、濮阳。

  与2020年9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开封、新乡、漯河。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卫滨区、平顶山鲁山县、洛阳嵩县、许昌禹州市、洛阳孟津县、驻马店正阳县、新乡原阳县、信阳罗山县、许昌开发区、焦作修武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牧野区、周口扶沟县、新乡经开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陕州区、濮阳范县、新乡平原示范区、开封祥符区、南阳鸭河工区、郑州荥阳市。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9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许昌开发区、平顶山石龙区、濮阳华龙区、濮阳清丰县、焦作武陟县、三门峡义马市、新乡获嘉县、驻马店正阳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宛城区。

  与9月份环比,部分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开封尉氏县、郑州航空港区、新乡卫滨区、开封祥符区、三门峡陕州区、新乡经开区、南阳鸭河工区、郑州荥阳市、新乡高新区、新乡平原示范区。

  三、预警提示及通报批评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以下地方政府分别给予警示和通报批评: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警示。分别为:周口市、鹤壁市、商丘市;新乡牧野区、周口扶沟县、新乡经开区、三门峡陕州区、新乡平原示范区、南阳鸭河工区、郑州荥阳市。

  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濮阳范县。

  2020年11月26日

  主办:水生态环境处                       督办:水生态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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