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广应用纯电动重型货车,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济管〔2024〕1号),9月5日,济源示范区环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对重型货车纯电动化更新补助的通知》,即日起,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开始受理相关企业重型货车电动化更新补助申请。
此次补助范围
一是纳入补助的纯电动重型货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纯电动化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牵引车和市政环卫车辆。
二是补助对象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柴油货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所列项目涉及的主体,重点企业延伸至安装货车运输门禁的所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包括和其签订运输合同、承担运输任务,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
三是重点企业采购纯电动车申请补助数量不得超过实际运输需求量,签订不低于3年运输合同的物流企业使用其需求量的,该企业再行采购不能重复申请补助。采购纯电动货车申请补助,无需报废现有柴油车辆。
补贴标准
2024年10月底前采购的前300辆补助10%(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和售价(含税价)为准),最高一台车不超过7.5万元。2024年10月底前采购的300辆以外和至12月底前采购的补助5%,最高一台车不超过4万元。先购先补,先购多补,具体计算补贴资金以前三位数字为准,后面数字均按0计算。
资金有限,先购先补,先购多补,补完为止。
对充(换)电模式的补助。重点企业建设服务自用车辆的充(换)电站,根据总投资(含充电桩和车辆)核算补助资金,折算单台车补助不超过第二条明确的阶段性补助比例。济源国资平台公司建设服务重点企业的充(换)电站,相关企业签订不低于三年的运输服务合同,执行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补助政策同上。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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