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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济源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11-06 打印页面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济源不断强化建设用地环境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共享地块信息,防止违规开发。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及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名录等相关信息,确保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二是加强联动监管,前置土壤污染调查。严格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强化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动监管,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一住两公”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原则上在土地储备入库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费用纳入土地收储项目成本。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规范调查程序。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信用管理,将从业单位信息及时录入信用管理系统,并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调查报告的评审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所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合理、合规,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2024年以来,共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住用地(原中昊项目)、济源市金宏置业有限公司地块、济源国泰西子河畔地块等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济源国泰西子河畔地块因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了监督检查。截止目前,2024年变更为“一住两公”的重点建设用地调查完成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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