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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教融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2-12-20 打印页面

济源产教融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法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济源市济康园区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济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对济源产教融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源产教融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济源产教融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位于济源市轵城镇黄河大道以南、学苑路以东、规划文渊路以西、规划南环路以北,占地面积415924平方米,其中A-1地块53073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E112.632677°,N35.062697°A-2地块167681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E112.631973°,N35.060352°B地块19517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E112.631756°,N35.058028°

3.基本情况:该地块原为农用地、工业用地2022年6月济源市济康园区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土地权利,拟规划济源产教融合园区,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识别阶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阶段。

二、调查内容

根据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问以及地块历史影像可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工业用地,在A-1与A-2地块中间存在苇泉河,河道两侧存在城市污水管网;在B地块东部存在鱼塘养殖场,1984年建成,占地面积17亩,现已停用;A-2地块东部存在济源市鑫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企业),2012年建成,总面积3500平方米,生产规模年产420台金刚石压力机,生产工艺为机加、焊接等,所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占地5平方米,已采取防渗措施。其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村居住、农用地地块,不涉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堆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地块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基本不会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按照第二阶段布点采样要求和原则,本次调查将地块分为A-1地块区域、A-2地块区域、B地块区域、济源市鑫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地块区域、鱼塘养殖地块区域和河道及污水管网区域等6个区域,共布设了18个土壤采样点位和6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土壤测试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和pH,通过采集0-0.5米表层土壤,一个点位采集一个样品进行分析;地下水测试指标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除微生物和放射性以外的35常规指标,通过地下水采集潜水,一个点位采集一个样品进行分析。检测报告统计分析,土壤点位中重金属类检出物为砷、镉、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类检出物为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类检出物为苯胺、2-氯苯酚检,其他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根据测试数据进行评价,各测试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点位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浑浊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均未检出,毒理学指标亚硝酸盐氮、氰化物、碘化物、镉、六价铬、四氯化碳均未检出,其它测试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该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及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判断,该地块检测出的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该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1.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济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汤帝路868号

联系方式:0391-6931688

2.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联系方式:0391-663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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