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宏源实业有限公司焦沫利用项目 | 济源示范区思礼镇立城村南现有厂区内 | 济源市宏源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真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宏源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济源市思礼镇立城村南,现有年经销10万吨煤炭仓储物流配送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11月18日由原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以济环开〔2010〕251号批复,并于2016年12月28日以济环评验〔2016〕212号验收。现有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煤炭→进厂→筛分→产品→外售,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筛分机。其中:1)筛分、原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清灰产生的收尘灰作为产品直接外售;2)筛分产生的焦沫(3mm以下)经装车后外售。为了降低收尘灰、焦沫在转运、装卸过程的粉尘污染,同时提高其利用价值,企业计划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改建内容为:新增1套段磨机及选粉机等设备对原料装卸、1#筛分机配套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1#筛分机筛下的焦沫进行研磨加工,使之形成粒径<200目的焦沫后送冶炼厂作为还原剂及燃料使用。本次改建工程不包括2#筛分机,其加工工艺不变,煤炭经筛分后直接外售。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原料进料、段磨、选粉、产品进料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新建袋式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废气经新建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次改建工程不涉及用水。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采取基础减振、设备润滑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新增除尘器收尘灰直接作为产品外售。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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