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31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五巡察组对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8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五巡察组向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抓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学习传达巡察反馈会的有关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详细整改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有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一把手”亲自抓巡视整改工作,并亲自牵头整改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领导重视,以上率下抓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和督导,党组书记赵中兴、局长杨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研究整改相关工作,督导问题整改落实,对照建立台账,确保反馈问题有措施、有成效、有佐证材料。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51项。强化标本兼治,新制定及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请销假、机关党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切实从制度上、从根源上堵塞管理漏洞。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 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3次,党组成员均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深入探讨交流,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学习强国、以考促学等,提升了学习质量。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从2023年7月底开始,“第一议题”学习每次都由1名班子成员领学,其他班子成员交流学习心得,确保了学习效果。三是按照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篇目,确保应学尽学,不漏项。7月25日,党组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上来,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济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济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每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都由承办科室提前填报《党组会议题呈报表》或《局长办公会议题呈报表》,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并按要求上报示范区纪工委,会议过程严格落实依次表决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并对表态发言情况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制定学法用法计划,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集中学习或自学,确保党组决策严肃严谨。三是制定印发《济源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程序》(济环〔2023〕1号),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办案程序。组织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和责任人,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过罚相当、避免超期。
3.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3次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及时排查风险点,对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同时借助“省生态环境厅每日舆情”微信群,加大查寻检索力度,对发现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声,跟踪舆论动态,及时反馈处理意见。二是注重舆情引导,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广泛推介、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内容及最新动态,进一步弘扬正能量,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自上而下、由外到内”的原则,全面排查舆情风险,对排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前开展宣传引导,堵塞管理漏洞,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发声,确保把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方面
1. 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环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临一线调研,强化上下联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稳扛牢政治责任,高位推动督导督察,凝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抓好《济源示范区空气质量排名提升进位方案》《济源示范区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济源示范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打造重点管控区和精细化管控区,在避免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精准管控,标本兼治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加快推进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中水利用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加大巡察力度,定期跟踪调度,狠抓排查监测,切实拧紧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链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四是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减排,印发2023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源的影响。在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成效明显。五是明确责任分工,新增新污染物防治专职工作人员,统筹协调,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培训,提高了部门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为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六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已完成两轮次“双随机”日常环境监管检查,累计检查企业430家,对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整改到位。七是建立信息共享和调度机制,已对梳理出的应安装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调试联网的98家企业下达了限期安装调试联网通知书,定期跟踪调度,确保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传输工作。
2. 针对执法办案责任意识不够强,执法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员纪律规矩教育,举办济源生态环境执法“大讲堂”,组织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培训,通过聆听专家授课、干部职工轮流讲解等形式,强化业务培训4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二是印发《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科学量化评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已开展执法效能评估2次。对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追责。三是坚持执法流程管控全覆盖,突出源头预防,定期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中不予处罚等五项清单的通知》《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减轻和免于行政处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规范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的审核,确保处罚案件严谨科学、公平公正。2023年以来,已召开14次案审会,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的案件达202起。四是拟定《建筑用石来料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已经党组会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按照分类处置、限期整改等方式,对符合核发条件的石料加工企业将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五是组织技术专家和执法人员,对2家企业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进行全面复核,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调查。
3. 针对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工作统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22项指标规则标准,全面梳理和把握评价体系,研判指标可能存在的失分点,逐条进行自查,明确短板弱项,召开不同层级的工作推进会2次,做好跟踪督办、情况通报等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制定《济源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审批工作流程》,该流程从排污许可申请到受理、技术评估与审查、核发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提出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建立联合审查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核发效率。三是在政策宣传落实中积极对上沟通,并与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2023年已审查通过《济源市邵原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济源市轵城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落地奠定了基础。四是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运维单位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厘清企业和运维单位双方的责任,做到了既为生产企业环境管理保驾护航,也为运维管理单位在济源开展技术服务营造良好氛围。五是恪守社会服务承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强分析预判,对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撤销立案,对10家重点排污单位豁免现场执法检查。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狠抓清廉机关创建,持续传导压力。开展以案促改党纪教育警示活动,完善规章制度,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重点科室和二级机构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定期到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座谈,深入一线靠前监督,加大对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要求,全面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2. 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制作《生态环境局机关干部外出登记备案表》,严格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织密监督网,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济源环境”微信公众号由局办公室牵头运营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公开审查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2023年7月份至今,“济源环境”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原创信息137条。三是关于借用工作人员问题,已责成所在科室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立即予以清退。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不得借用管理对象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理顺了全局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落实《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时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时受到影响。五是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作为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的“抓手”,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案件评查工作,提高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制定保密工作制度,组织重点科室、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工作条例》,充分认识保密工作在新时期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对不符合保密工作要求的设备进行更换,确保局机关替代的1台涉密笔记本电脑真替真用;加强保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教育,要求涉密敏感信息处理设备不联网、不上网。
3. 针对审核监督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预警作用充分发挥。二是严格把控办案程序,每周汇总行政处罚案件初步意见,推进疑难积案办理,及时提请案审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案件按时办理合法合规办结,避免出现超期办案情况。三是认真学习项目监管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确保项目得到有效监管。针对两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四是逐一核实32家石料厂的排污许可类别,对擅自降低登记的进行注销,同时建立排污许可登记季度抽查制度,加强对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监督工作。五是抓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济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完成监测点位的初筛工作,编制技术方案报告,发布监测网络建设的招标意向。方案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且项目通过招标后予以实施,预计年底前完成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4. 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采取“一车一登记”管理制度,对车辆的使用、燃油消耗、维修及安全指定专人专管,每月末核准加油卡充值及使用明细,及时登记车辆使用时间、驾驶员、去向、公里数等内容,并定期通报。二是每月召开一次上级资金专题会议,从项目入库、资金分配、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增强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项目全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三是全面清查2019年以来加油卡使用记录,对加油异常现象,责成涉及人员退回所有违规使用加油卡资金,写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四)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要求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薄弱方面
1. 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抓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对党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通过上廉政党课和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层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在局机关一、二楼重新设置了党建和廉政文化墙,整修党员活动室,加强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针对第一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问题,已将其拆分成2个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解决了支部书记岗位空缺问题。通过将业务相近的科室或同一领导分管的科室设置成一个党支部,确保班子成员和所分管科室人员在同一党支部,解决了第一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人员不好集中的问题。三是选派新当选的支部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针对个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已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重新开始培养。
2.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规定,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提前制定好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参加人员范围、方法和步骤等要求,并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各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联系实际深入细致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确保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二是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党支部大会,党支部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如实记录,落实签到考勤,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按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在党建工作中敢于监督,勇于拉袖提醒,严格照章办事,确保党支部工作落实落细。
3.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新进年轻干部的培养,落实“青苗培育”工程、双导师工作制,帮助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根据各科室、各分局和各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等,2023年7月份,党组已对部分人员进行了合理调配,对新进公务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确保每个业务科室至少配备了1名公务员。二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了轮岗调整。同时,拟提拔1名同志任二级机构正职,3名同志任二级机构副职,执法支队提拔20名同志任支队科(队)负责人,干部梯队建设逐步完善,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对各二级机构之间相互借调的15名人员混岗问题已进行清理整顿,严禁二级机构之间相互借调人员。新组建的济源市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的“三定”方案已印发,充实专技人员4名,理顺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对涉及抽调到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问题,根据抽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拿出相应比例的评优评先和职称申报名额,解决抽调人员的切身问题。四是落实受处分人员相关组织人事规定,对在处分期内多发的考核奖问题,已责成杨某某退还多领的1000元、王某某退还多领的600元。
(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制定2023年的整改落实方案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规定提供佐证资料,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标准以及处罚的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举报电话、服务承诺、巡察整改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整治工作。三是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石料行业违法开采加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核实,对环保手续不全和不能达到环保各类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对动态发现的无任何环保手续的非法窝点,上报示范区涉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取缔。截止2023年9月底,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石料行业25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6家。其中3家存在物料露天堆放问题,3家因采矿证到期未重新办理环评。同时每月调度各镇(街道)行使集中行政处罚权情况,纳入年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局党组将继续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重点从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提升领导能力、优化干部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一岗双责”。局党组将持续加强党建引领,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政治学习、党建引领提升全局工作发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提升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以“钉钉子”的精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对正在整改的,成立工作专班,分析问题症结,继续稳步推进问题解决。
(三)强化整改实效。坚决按照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局党组整改落实方案,持续抓好整改巩固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全面整改,实现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有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立足长远,重在管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确保实现源头治理、规范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33562,邮政信箱: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东门,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sthjjdjb@163.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