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强化执法精细化,提升监管执法服务宏观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通知》(豫环办〔2022〕47号)要求,根据《济源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济环〔2015〕142号)规定,经梳理形成了2024年第四季度《一般环境监管对象清单》、《重点环境监管对象清单》、《特殊监管对象清单》、《建设项目清单》和《检查人员名录清单》等五个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一般环境监管对象清单
2.重点环境监管对象清单
3.特殊监管对象清单
4.建设项目清单
5.检查人员名录清单
2024年9月30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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