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产业园)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31600万元,在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公司现有虎岭厂区西侧新征用地90.72亩建设“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产品规模:水处理剂10.5万吨/年(60%HEDP4万吨/年、丙烯酸类聚合物2万吨/年、HEDP固体1万吨/年、ATMP固体0.5万吨/年、复配剂3万吨/年)及其它产品10.8万吨/年(三氯化磷6万吨/年、五氯化磷2万吨/年、氯甲烷2.8万吨/年)。主要原辅材料:黄磷、液氯、冰醋酸、丙烯酸、甲醇、自产三氯化磷等。主要工艺:以黄磷、液氯为原料,经氯化反应后得到三氯化磷;以自产三氯化磷和液氯为原料,经氯化反应后得到五氯化磷;以自产三氯化磷和冰醋酸为原料,经酯化、水解反应得到60%HEDP;以HEDP生产线HCl和甲醇为原料,经取代反应后得到氯甲烷;以丙烯酸、AMPS、丙烯酸羟丙酯等为原料,经聚合反应后得到丙烯酸类聚合物产品;以60%HEDP和50%ATMP为原料,经浓缩、结晶、离心后得到固体HEDP和固体ATMP;以各种水处理剂为原料,经与各种添加剂复配后得到复配剂产品。主要设备:反应釜、配料釜、离心机、各种泵类等。 | 废气: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水洗填料塔处理,通过15m-25m高排气筒排放,均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有机化工业建议值要求;液氯库装卸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装置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依托虎岭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处理,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营运期各边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西留养村昼夜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有釜底残渣、废活性炭、废滤布、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内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外层)、废反渗透膜可外售综合利用;废盐渣按固废性质鉴定结果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风险:新建一座960m3的事故中转提升池,用于收集西厂区事故废水;在生产装置区和液氯库安装有害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监控装置;液氯库及气化区设置氯气捕消器、移动式集气罩、下沉式收集管线、水幕喷淋装置、二级碱洗填料塔等;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监测仪器,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演练;东、西2个厂区的污水及物料输送管道下端配套设置收集管线系统;建立企业、园区、周边村庄及学校区域联动机制。 | 针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符合报批条件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0391- 6633422 0391- 663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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