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济源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通知,明确自1月10时18时启动预警管控。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闻令而动,迅速安排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工作。
1月10日上午,济源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海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执法检查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要求按照《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统筹执法力量,自1月10日当晚起由支队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直至管控结束。强调要重点针对黄色预警期间有停限产要求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减排措施,依法依规从快查处拒不落实管控措施的行为,确保管控成效。
截至1月11日16时,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企业17家,发现问题企业5家,其中涉嫌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企业2家,均已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下一步,执法支队还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作用,采取晨查、夜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检查力度,多措并举打击不落实管控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切实维护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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