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在党工委、管委会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现将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始终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主要负责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的党组中心组先后学习了《黄河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局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印发《2023年度生态环境局学法用法计划的通知》。先后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培训、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培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培训等。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各类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模式,全局17项68个业务办理项入驻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完成受理、审查、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批行政许可94件。二是继续实施信用修复制度。对受处罚企业采取了信用修复告知措施,对于公示的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公示期限符合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以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修复,鼓励企业主动守信。今年以来已对3家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三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在我局官网公开285项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规定、机构改革职责变化,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照2023年工作计划,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支队对全市纳入监管的污染源随机抽取825家次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其中共检查正面清单企业12家次,均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五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坚持“多宣传、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的执法理念,对一般环境问题和轻微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指导书78份,提示、辅导企业纠正环境问题。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运用柔性执法来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2023年共下达免予行政处罚决定103份。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凡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根据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控系统联网、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环境信息公开、整改落实等情况合理设定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抽查检查频次。纳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94家。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等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专家论证提出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办法》,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长年法律顾问协议,按需要合理安排咨询论证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
(五)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查办信息、行政许可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00余条。启用移动执法监管系统,执法全过程“留痕”更加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处罚案件全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二是加强司法衔接。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履行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职责。今年来我局共举办听证会43起,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9起。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专题讲座、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先后举办济源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参加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训。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23年生态环境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1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9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起、刑事案件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6份,处罚金额2267.64万元,收缴罚款593.41万元。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不够规范
由于长期从事繁重的环境执法监管任务,系统的环境监管执法培训不足,不能将法与工作主动结合,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流程规范化、精细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
(二)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由于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不够,对其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尚不能主动将“三项制度”落实到行政执法方方面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够健全。
(三)尚未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虽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但是尚未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缺少懂法律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虽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提供了服务保障作用,但是法律顾问存在着对业务工作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学习教育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普法讲座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全面学习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知识,系统学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研究解决难题的思路。
(二)提升巩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水平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答辩举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做到出庭率100%。开展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律专家在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支持作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争议案件案发量,力争实现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最好的普法”的理念。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有计划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典型案例。
(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强化部门内审程序,推进重大决策应审必审。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具体要求,确保重大决策结果科学公正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