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规范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示范区符合销号条件的问题点位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
一、问题情况
问题点位编码:2017_4100000237(经纬度:112°28′21″E,35°11′11″N),系克井镇闫和村采石场,2017年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自然保护区边界确定该点位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被列入绿盾问题点位,问题类型为矿产资源开发。
二、整改情况
2017年问题点位下发后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林业部门对该点位进行现场核查,该点位属于济源市克井镇闫和建材厂,于2011年成立,从事非金属矿采选业为主,有环评批复,有镇政府用地批复,采石证到期后转为石料加工。林业部门通过卫星图比对保护区范围,确定该点位处于保护区之外,并根据保护区界碑实际位置判定该点位确实处于保护区之外,认为该点位不在保护区实验区,同时就生态环境部门保护区矢量边界与林业部门保护区矢量边界不一致问题,于2017年向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林业局进行反馈。目前通过与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存档的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原始资料底图进行核对,确定该点位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无需整改,符合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联系人: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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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问题点位不在保护区证明材料
2.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恳请解决河南宝天曼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问题的请示
3.环评批复及土地批复文件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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