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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苇泉河区域WQ-B01-09A(大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3-12-18 打印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法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受济源市虎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承担了“济源市苇泉河区域WQ-B01-09A(大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并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源市苇泉河区域WQ-B01-09A(大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西侧)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济源市苇泉河区域WQ-B01-09A(大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西侧)地块位于天坛路西、南环路北。地块面积20861.93m2(约合31.29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60713°,北纬35.064524°。地块原为耕地,现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3、基本情况: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耕地,2014年调查地块中部出现围墙,而后西北部土地平整,现仍做耕地使用。地块中部有围墙,种植有萝卜、蒜苗、白菜等,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相邻地块历史上为居民区、耕地、道路等,同样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包括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济源市春林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济源市金秋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济源微浪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济源市鑫利热处理有限公司、济源市博鑫实业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河南金瑞燃气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第十三加油站、济源市亚中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中裕燃气加气站、河南绿宝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济源市众邦砼业有限公司济源市金通源科技建材有限公司以及亚豪全屋定制。通过对上述企业的工艺流程、产生污染物及相应治理措施的分析,上述企业不对调查地块构成影响。同时,根据《济源示范区地下水源地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一期)》报告,位于调查地块周边1km调查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土复合点):HLX08富士康B区东侧HLX13虎岭产业集聚区东南角ZH-W35位于众邦砼业、亚豪全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等企业东北约480m处)的监测结果显示,土壤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要求,因此上述企业不对调查地块构成影响。

按照规划,本地块拟作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2023年12月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1、收集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资料,分析地块是否存在污染隐患。

2、对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进行现场踏勘,初步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3、对地块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等人员进行访谈,判断地块历史上是否存在污染土壤的污染源。

4、开展污染识别,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地块内污染识别和周边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等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综上,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均不对其构成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可以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1.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号

联系方式:郑云鹏 13903861127

2.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联系方式:0391-663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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