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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2018年)第3期

来源:济源电视台      日期: 2018-04-25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

  【(2018年)第3期】

  (4月16日—4月22日)

  

  【本期导读】

  ●环境质量

  ●环境要闻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导动态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月16日—22日,我市达标天数3天;PM10浓度1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0%,居全省第十四;PM2.5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6.2%,居全省倒数第二。

  1月1日至4月22日,我市达标天数45天,达标率40.2%;PM10浓度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0%,居全省倒数第三;PM2.5浓度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居全省倒数第二。

  ●水环境质量状况

  4月16日—22日,沁河伏背、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达到省定指标要求,蟒河南官庄断面水质总磷浓度超过省定指标要求。

  【环境要闻】

  ●副市长俞益民暗访检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4月18日,副市长俞益民带领攻坚办、环保、公安等负责人,对盘溪河沿岸垃圾清理、中重型货车管控,焦克路道路扬尘整治,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俞益民要求,一要迅速整改到位。对省十二督导组交办的盘溪河沿岸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暗访发现的焦克路施工段封闭不彻底造成的道路扬尘、运送石料的货车覆盖不严、以及路边汽车维修企业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要立即下达督办通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二要现场解决问题。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把问题找准吃透,解决到位。三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环保聚焦和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加大问题曝光强度,营造浓厚氛围。

  ●我市狠抓城市周边企业大清洗行动

  为有效减轻环城路周边企业对城市环境质量的影响,4月20日,市环保局召开城市周边企业大清洗行动动员会,会议决定,将环城路周边工业企业纳入城市大清洗范围,每周五集中组织开展厂区大清洗行动。会议强调,各企业要配备齐全清洗设备,提升清洁行动质量和效率;加强基础硬件建设,提高道路硬化水平;树立标杆量化检查标准,确保各种措施落实到位。

  动员会之后,富士康科技、豫港焦化、国泰微粉等重点工业企业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带头抓好大清洗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市环保局狠抓露天采矿环境综合整治和载货车超载运输综合治理

  为全面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4月20日上午,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露天采矿环境综合整治和载货车超载运输综合治理工作。

  当天晚上,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夜查活动,对重点企业落实管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了济源钢铁和豫源国电2家重点企业和燎原矿业等3家石料加工企业。夜查发现,济源钢铁无超载过磅现象,3家石料加工企业全部停止生产和产成品外运,但在国电豫源,一辆牌照为豫U63118的货运车辆严重超载,检查人员当场对磅房进行了查封,责成企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市环保视频监控企业超过150家

  为强化扬尘污染管控,提升环境监管质效,市环保局督促砖瓦、石料加工、煤炭经营、选矿、商砼等行业的物料加工、输送、堆存和车辆清洗工序安装了视频监控。一季度,我市纳入环保视频监控的企业达157家,工业窑炉、河道桥梁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已全面展开,预计上半年可达300家,监控点位上千个,为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市环保局报请对战成水泥厂停止供电

  2017年以来,位于轵城镇东天江村长期停产的战成水泥厂多次发生铝石窑非法建设生产事件,经依法查处后,2018年4月8日群众再次举报,现场检查发现,位于石战成水泥厂西北侧擅自新建的两座铝矾土土竖窑投入生产,未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已对生产设施依法查封,进行立案查处。

  为彻底铲除“散乱污”企业的生存空间,4月18日,市环保局报请市政府对战成水泥厂进行全面停止供电,杜绝厂院内一切经营活动。

  ●我市今年对83家企业实施大气污染深化治理

  日前,市环保局按照特别限值提标改造、VOCs治理、燃煤窑炉拆改、无组织排放和重金属设施完善四项要求,梳理出83家企业的整治任务,其中提标改造45家,VOCs治理22家、无组织排放28家,重金属设施完善25家,规划区燃煤设施拆改1家。我市要求这83家企业对照时间节点,加快治理,每周报送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责令关闭。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环保局雨天排查苇泉河污染源

  日前,市环保局组织对大雨后苇泉河水发黑发臭原因进行排查。排查发现,文博路桥东等沿河多处雨水口排放黑臭污水、轵城镇梨虎路南二环入河口黑臭,方升化学入河排放口河水浑浊。经现场分析研判,雨水口排水黑臭根源是雨污分流不彻底,大雨后合流污水溢流大量进入河道;南二环入河口黑臭是豫源化电院内企业生活污水未进入污水管网,常年在沟渠存集,大雨冲刷经暗渠汇入入河口;方升化学西小刘庄河渠堆积有养殖粪污,随雨水进入方升化学入河口。

  针对排查情况,市环保局将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推进苇泉河生态修复后的二次整治,进一步改善苇泉河水质。

  ●济河沿线桥头视频监控系统建成投运

  4月20日,市环保局在广利渠及猪笼河桥头建设的视频监控安装结束,开始进行调试联网。在河流桥头安装视频监控在我市尚属首次,这次安装的点位达8处,覆盖济河两岸,同步进行部署的还有河流水质pH值自动监控系统,重点针对河道垃圾废弃物堆存和倾倒设置,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依据监控提供的影像证据对非法倾倒行为进行查处。

  【督导动态】

  ●我市印发《持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方案》

  日前,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印发《济源市持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用半年时间,以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为主线,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抓手,严厉打击涉气、涉水企业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一批违法企业、曝光一批重点案件、刑事追究一批环境违法犯罪、问责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和各级领导密切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打赢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市建立服务业环境保护提醒和承诺制度

  日前,市环保局组织编制《餐饮业环境保护温馨提醒》和《环境保护承诺书》,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时督促经营者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时使用。《温馨提醒》对餐饮服务业的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要求进行说明;《承诺书》则对经营中严禁使用燃煤、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所提出要求,对油烟净化等环保设施管理和噪声控制等环保措施落实予以重点强调。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确定低排放区货运车辆通行原则

  为减轻车辆运输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我市将设立低排放区,将207国道(不含)以西,郭木线坡头镇段(S243K53)以北,济邵路虎岭村段(S312K77)以东,济阳路苗庄段(S243K11)以南设立为载货汽车低排放区,要求过境车辆绕行高速公路行驶。

  为合理解决低排放区车辆的通行问题,我市积极对进行运输服务或住址在低排放区的车主办理通行证,确定的通行原则。一是进入低排放区的应为国四以上车辆,此要求延迟至9月底实行;二是不得有改装或切割改装超帮部分后方可办理通行证;三是车主承诺不超载超限和落实运输污染管控要求;四是根据货运量按每日一次的原则批准通行车辆,即货运量/车辆荷载净重确定报批通行车辆数。

  【温馨提示】

  您好,欢迎您对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提出宝贵意见,请拨打0391-6633562服务咨询电话,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支持!接受本手机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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