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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2018年)第4期

来源:济源电视台      日期: 2018-05-02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

  【(2018年)第4期】

  423日—430日)

    

  【本期导读】

  ●环境质量

  ●环境要闻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导动态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23—30日,我市达标天数5天;PM10浓度101微克/立方米,同比(127微克/立方米)下降20.5%,居全省第十三;PM2.5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51微克/立方米)下降9.8%,居全省第八。

  11日至430日,我市达标天数50天,达标率41.7%PM10浓度157微克/立方米,同比(139微克/立方米)上升12.9%,居全省倒数第三;PM2.5浓度89微克/立方米,同比(80微克/立方米)上升11.3%,居全省倒数第三。

  ●水环境质量状况 

  423日—30日,沁河伏背、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达到省定指标要求,蟒河南官庄断面水质氨氮浓度超过省定指标要求。【环境要闻】

  

  ●市委书记张战伟等四大家领导听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汇报 

  425日,市委书记张战伟在听取情况汇报时强调,这次省环保厅把我市作为生态保护红线现场核查试点城市,大家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推动济源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握好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红线画得实、能落地,守得住、有权威。

  4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生态保护红线初定有关情况汇报,市长石迎军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多,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握关键,从严审核,完善意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确保红线范围“应划尽划、应扣尽扣”。为充分征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意见,425日,市环保局分别向市人大、市政协做了专题汇报,并在此基础上向市委做了专题汇报。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省环保厅初步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83.2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72%。对照征求意见情况,我市拟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67.0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9.33%。我市将于近日将生态保护红线拟调整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进一步对接核实。

    ●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开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承诺书 

   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市环保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一是落实改革任务,营造最优审批环境。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送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送审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告、公示时间除外)。二是加强体系建设,营造最优执法环境。建立依法行政监督考评机制,做到环境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最优投资环境。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责”的工作理念,营造忠诚、担当、干净的投资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副市长俞益民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五一”期间环境攻坚强化督查工作 

   428日晚上九点半,受市委书记张战伟、市长石迎军委托,副市长俞益民连夜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紧急会议,对“五一”期间的强化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俞益民指出,目前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断臂治污的决心抓好环境攻坚工作,严防污染反弹,改善环境质量。

  根据工作安排,“五一”期间,济源市将分组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情况进行强化督查,重点对道路和施工扬尘污染管控,餐饮行业油烟治理、散煤燃烧和水污染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确保环境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副市长俞益民“五一”期间带队开展环境攻坚强化督查 

   429日是“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为抓牢攻坚措施,严防污染反弹,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429日一大早,副市长俞益民召集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同省环境攻坚办第十二督导组,分3组对大气和水环境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再掀强化督查工作高潮。

  俞益民一行深入济水、沁园、天坛、北海4个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镇,以及蟒河、济河、盘溪河沿线,先后对企业扬尘整治、经营户燃煤设施拆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养殖废水治理、清河行动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石料加工和砖瓦企业的停产整顿情况。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俞益民要求,市环境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下达督办通知,跟踪督导落实。其中,济水乙炔气厂和沁园街道西留村预制厂要限期关停迁转,沁园街道要安排人员驻厂督查,确保西留村预制厂尽快清除原料和产品、拆除设备,其间做好扬尘控制;对治污设施不具备运行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汽修厂,不得进行喷漆作业。同时,市环保局要抓好提升整治,督促企业高标准建设环保设施,确保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市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货运车辆整治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一是现场管控。在城市周边10公里区域设立货运车辆低排放区,安装8处限高杆装置,采取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联合执法的方式,实行24小时人工卡口管控,要求过境车辆绕行高速公路行驶,每天劝返和疏导货运车辆2万余辆。规定进入一环路内的国Ⅲ(含)车辆停止办理通行证,其他进出车辆必须车身清洁。

  二是源头治理。对物料年吞吐量1万吨以上企业的560座磅房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改造后磅房最大称重不得超过50万吨,将称重数据信息与交通运输平台联网,严查货运车辆超载行为。截止目前,已对29家重点物料运输企业的磅房进行整治,查封违规磅房3座。

  三是清扫保洁。把城乡和企业进出厂线980条道路全部纳入清扫保洁范围,明确各类道路的保洁标准和市直部门、镇(街道)和企业的清扫保洁责任,建立城乡道路全纳入、主路辅道全清扫、每天定时全洒水的清扫保洁全覆盖制度,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市紧紧围绕“三个确保”开展盘溪河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确保工业废水“全达标”。抓好流域所有工业污染源的排查、监测和整治等工作,实行盘溪河流域水质定期监测和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超标排污者依法查处。同时推进煤炭行业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运营监管。 

  二是确保生活污水“全入网”。统筹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规划,疏通城市建成区主要纳污管网,尽快实施解放河“揭盖清淤”和上堰河“截污”工程,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并实现“雨污分流”,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三是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对禁养区内依法关闭取缔的养殖户实施动态监控,严防反弹;非禁养区新建养殖项目的,实行严格的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相应治污设施,坚决杜绝粪污水入河。           

   【督导动态】

   ●我市再次对国电豫源磅房进行查封 

  市环保局“五一”期间开展环境攻坚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国电豫源仍存在超载运输问题,市环保局再次组织对该企业的磅房进行查封。除此之外,还存在厂内外路面未洒水、运输炉渣车辆未覆盖等问题。济煤一矿存在运输线路部分路面损毁严重、道路洒水不及时、大量煤炭、矸石没有覆盖等问题。任庄建材存在与沿愚公渠干道衔接处未硬化、积尘厚问题。中联水泥运输线路存在路面损毁严重,喷淋系统难以覆盖全部路面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环境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进行全市通报,责成涉及企业立整立改,严格责任追究,停止物料的超载运输和新增露天存放量,对运输线路进行全面修缮,在未完成整改和磅房电子衡量程(量程改为低于60吨)改造前,不得恢复生产经营。

   ●我市对蟒河上游石料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查处 

  429日上午,市环保局对蟒河克井段河道石料开采和加工进行暗查。暗查发现,克井镇北社村蟒河东岸永昌建材、众邦石料厂2家企业有擅自生产迹象。丰宇矿业擅自建设石料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矿坑。克井镇北社蟒河石料厂擅自建设石料加工生产线,四条石料加工生产线运输线路未进行全面硬化,大量物料露天存放或封闭不严,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针对发现问题,市环境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已通知克井镇政府现场处理,要求4家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和生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物料运输和生产加工,对存放的物料进行全面覆盖、道路进行喷洒抑尘。同时报请市政府对丰宇矿业停止供电,责成供电部门对非法供电责任人进行调查追责。

  ●我市开展露天采矿和超载运输整治检查 

  429日,市政府组织对中联水泥赵庄矿和国泰9个石料开采及加工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中联水泥赵庄矿露天开采整治尚未完成,428日夜间超载运输,我市在查封磅房的基础上对2条破碎生产线进行了查封。国泰16采区露天开采整治工作未开展,15采区大量石材露天堆存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810采区附近发现有露天开采迹象,大量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圣皇岭矿业露天开展整治工作未开展。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已责成国泰16采区、圣皇岭矿业等2座矿山停产整改,对超载运输的中联水泥赵庄矿停产整顿。对国泰采矿810153个采区非法开采问题立案调查,依法查处非法盗采和未批先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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