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16日我局对2个辐射辐射安全许可事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
审批科室: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663398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5115
邮 编:459000
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审批决定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申请许可事项 |
审批日期 |
审批结果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1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
市级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
2021年11月16日 |
豫环辐证[U0035])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
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 |
济源市李三伟口腔诊所 |
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沁园春天B区南门口东第八间门面房 |
市级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2021年11月16日 |
豫环辐证[U0066])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