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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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加工4000吨轧辊连续镀镍技术改造项目 | 济源市轵城工业园区 | 济源市中重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济源市烨林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中重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三号厂房内,增加两条连续镀镍生产线,对现有年产4000吨轧辊进行镀镍处理,建成后现有产品产量不变,主要生产工艺为:产品-抛光-镀镍-成品检验-包装。新增设备有抛光机、电镀槽、除污设施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电镀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采取酸碱废气净化塔处理、铬酸雾采取铬酸雾净化塔处理,抛光废气采取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抛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要求,同时满足金属表面处理与热处理加工A级绩效分级指标。 2.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所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闭路循环。废水经分质处理后在处理设施出口一类污染物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抛光机、电镀区及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废气处理风机等各种高噪声设备和设施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基础、隔声罩等措施,再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机加产生的金属碎屑,少量废包装材料,以及纯水生产线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包括电镀过程产生的除油槽渣、废槽液、废滤芯;退镀过程产生的废退镀液;危化品废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反渗透膜、蒸发残渣等。 各种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为: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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