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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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河南济源郊区滨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济源市坡头镇上沟村245省道以北、克留线以西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 | 河南莱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滨河变电站终期规划2台主变(1×40MVA+1×50MVA),一期已建1#主变1×40MVA,本期扩建滨河110千伏变电站2#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变电站施工确保在围墙内进行,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及恢复措施· 控制施工范围,结束后及时恢复碎石铺砌。 (3)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变电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应避免在道路绿化区域停靠,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④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2.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2)建设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施工中运输车辆在经过集中居民区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4)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5)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7)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8)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 (9)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济源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施工过程中主变基础施工及间隔扩建基础施工、主变基础拆除(拆除2个 GIS基础)产生破碎的混凝土块及时清运处理。废弃包装材料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③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5.地表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可利用施工场地周边排水管网口处设置简易拦截收集装置,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二)运行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如下: 1.电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2.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新建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3.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3.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设施 (1)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即产生即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存放,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集中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1)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工程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应急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