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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2年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规划科      日期: 2014-11-03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2年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切实做好涉重金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1〕164号)要求,确定对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等12家涉重金属企业(见附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列入2012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估、验收标准,积极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委托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按时限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据“先评估后验收”的原则,企业应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报告,并报送市环保局组织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企业一律不予验收。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全部实施并达到验收条件后,报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验收工作原则上应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我局将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联系人:科技规划科吕利光

  联系电话:0391—6633579

  传真:0391—6633575

  电子信箱:jyhbkjgh@163.com 

  附件:2012年济源市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2年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1、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

  2、济源市裕鑫铜业有限公司

  3、济源市通汇摩托配件有限公司

  4、济源市金翔锌业有限公司

  5、济源市星火镍业有限公司

  6、济源市伟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济源市金惠铅业有限公司

  8、济源市天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9、济源市鑫盈稀土有限公司

  10、济源市万洋山铜业有限公司

  11、济源市金达铜业有限公司

  12、济源市宏发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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