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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2019年)第14期

来源:      日期: 2019-06-26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 

  【(2019年)第14期】 

  6月17日—6月23日) 

    

  【本期导读】 

  ●环境质量 

  ●环境要闻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导动态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6月17日—6月23日,全市PM10浓度72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六;PM2.5浓度40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七;本周优良天数1天。 

  1月1日至6月23日,全市PM10浓度122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五;PM2.5浓度80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七;优良天数71天。 

  ●水环境质量状况 

  6月17日—6月23日,蟒河南官庄断面、沁河伏背、小浪底断面、南山断面水质均达到省定目标。济河西宜作断面总磷超标。 

    

  【环境要闻】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督察规定》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人员、对象和内容、程序和权限、纪律和责任、附则等六章。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确立督察的基本制度框架。《督察规定》明确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明确中央建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督察类型上,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中央主要对全国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实施“回头看”,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二是固化督察的程序和规范。在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中,探索形成50余个督察制度、模板和范式,为规范化开展督察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督察规定》对经过督察实践检验的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进行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明确,用以指导和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践。 

  三是界定督察的权限和责任。《督察规定》明确将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纳入督察范畴,赋予督察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笔录取证、责令作出说明等必需的权限。对不履行督察责任、违反督察纪律的情形明确相应罚则,对督察权力予以规范和约束。 

  河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垃圾分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 

  6月2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研究我省关于做好垃圾分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大事,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要把加强科学管理放在首位,把形成长效机制作为保障,把推动习惯养成作为关键,做好试点带动,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抓牢抓实。 

  会议指出,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对标中央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统一思想、下定决心,担起责任、加大力度,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强化治本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全省工作视频会 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6月21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河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三线一单”)工作视频会。 

  会议强调,编制“三线一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全省各市县、多部门、多方面、多领域,在工作中必须全面掌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全省生态环境的现状、特点,需要全省整体设计、统筹谋划、共同参与、协调推进。    

  会议要求,各市县要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落实经费,提供资料,开展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研究,深度参与、共同划分好环境管控单元,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 “三线一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规定任务。 

  济源市长石迎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 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6月20日,济源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力推进暨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市长石迎军出席并要求,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石迎军指出,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调度,强化督查,扭转不利局面。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大气污染管控的目标任务,立即行动,切实抓好工业企业减排、臭氧专项防控、扬尘百日攻坚、货运车辆管控和夏收大气污染防治等阶段性攻坚任务。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420名河长全部上岗履职我市推进河长制“有名”“有实” 

  我市落实落细落常“河长制”,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果。 

  2017年5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河长制工作。目前,我市已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市420名河长全部上岗履职。2018年以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由“见方案、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 

  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济源市市级河流管护保洁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加强生态补水。协调引沁局和广利局向济河、蟒河、湨河、苇泉河进行生态补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河道水质。加强水生态修复。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梦柏河市级河长会议召开 

  6月18日,梦柏河市级河长会议召开。会议贯彻2019年度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梦柏河河长制工作责任,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贾宏宇要求,要压实责任、找准着力点,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河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要深化落实河长职责,强化各级河长管护的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改进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河长制六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针对重点工作发力,扎实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加强水污染防治,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加快解决镇区污水截留入网、争取政策性资金等实际问题,全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梦柏河“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市领导巡查调研猪龙河沿线环境整治情况 

  6月18日,副市长卫祥玉带领市政府办、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就猪龙河沿线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巡查调研。 

  卫祥玉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标准,以猪龙河水环境的改善和水岸同治的积极成果,将工作推向深入;要对猪龙河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通过“一河一航拍”“一图一标明”实行“挂图作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彻底整改,确保不再反弹。 

  ●市环保局召开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管控紧急会议 

  6月22日,济源市环保局召开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管控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6月20日济源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力推进暨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并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在做好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要通过强化工业企业减排、重点区域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扬尘污染管控、城市油烟管控等措施,全力以赴打好6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市PM10浓度、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以内。 

    

  市环保局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6月18日,市环保系统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活动期间,环保志愿者们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能减排方式,倡导节能低碳行为。以自身行动呼吁大家行动起来,少开车、多徙步,自觉践行低能量、低排放、低消耗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人,让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逐步成为新时尚,共建绿色新济源。 

    

  ●各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排名情况 

  6月17日—6月23日,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5名(从第1名到第5名)的镇(街道)依次为:下冶镇、邵原镇、坡头镇、王屋镇、济水街道。 

  排名后5名(从第16名至第12名)的镇(街道)依次为:玉泉街道、思礼镇、轵城镇、沁园街道、承留镇。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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