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省农业厅 省畜牧局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
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精神,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实现我省畜牧业污染源总量减排目标,促进畜牧业与农村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省环保厅联合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及相关技术单位编制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部署,积极协调,有序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工作。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畜牧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市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中心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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