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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2019年)第5期

来源:      日期: 2019-02-26 打印页面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 

  【(2019年)第5期】 

  218日—224日) 

    

  【本期导读】 

  环境质量 

  ●环境要闻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导动态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18224PM10浓度188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PM2.5浓度174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七;臭氧浓度60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一;本周无优良天 

  1月1至2月24日,PM10浓度169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四;PM2.5浓度136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十五;优良天数15天,达标率27.2%。 

  ●水环境质量状况 

  2月18日—2月24日,蟒河南官庄断面、济河西宜作断面、沁河伏背、小浪底断面、南山断面水质均达到省定目标。 

  【环境要闻】 

  “两高三部”首次发布15个环境刑事办案难题指南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外界公布早前共同研究起草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分为三个部分,共15条。第一部分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的行动指南,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第二部分强调,各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司法制度、最严密的环保法治理念,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第三部分强调,各部门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管辖、危险废物的认定、鉴定以及监测数据的证据资格等4个具体问题。 

  王松苗说,下一步,“两高三部”将抓好《纪要》贯彻实施,努力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源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8年11月 11日至11月26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济源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1日向济源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张维宁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张战伟作表态发言,市长石迎军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张继敬和督察组有关人员,济源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指出,济源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产业结构、工业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管理方式还不够精细等原因,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力,全市环境形势严峻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问题有:(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二)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比重偏高问题比较突出;(三)矿山生态保护及治理修复亟待加强;(四)交通扬尘、机动车污染问题急需解决;(五)水环境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六)养殖业监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 

  督察要求,济源市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济源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济源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 

  我省召开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2月23日,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安排部署我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我国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有利于解决现行环保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督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环保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好改革任务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按中央要求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着力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221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座谈会,就如何推动我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了讨论。 

  王朝军副厅长指出, 2019年各级要围绕生态示范创建,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二是制定出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指标,全面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三是研究出台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配套措施,争取财政支持,设立省级生态示范创建奖补资金,对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地区进行奖补;研究将示范创建工作与污染攻坚工作和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体现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互促互助。 

   省交通运输厅大力推进污染防治“首季攻坚” 

  2月22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首季攻坚”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交通运输污染防治“首季攻坚”相关工作。 

  副厅长徐强强调,一是坚定打赢首季攻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卯足劲把各项工作往前推、往前赶;三是奋力实现污染防治工作开门红,打好“首季攻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我市举办创建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市暨城区公交全免费启动仪式 

  为积极响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降低空气环境污染,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2月22日上午,我市在文化城西广场举行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市暨城区公交全免费启动仪式。 

  近年来,我市持续发展低碳交通,先后被交通运输部定为低碳交通试点市,2018年荣获全国“绿色交通城市”。本次活动,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城区公交全免费,活动当天,新增的180台新能源公交车正式投放,用实际行动倡导群众群众绿色低碳出行,持续助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市环保局完成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清单筛选 

  218—24日,市环保局召集思礼等8个镇(街道)分片经济发展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会议,集中筛选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业企业。 

  按照既定筛选条件,经过一周时间的努力工作,初步确定了650家企业的管控清单,取得了良好成效。集中筛选活动有效调动了镇街道参与重污染天气管控的主动性,为深入落实全面管控、差别化管控和动态清单制奠定了基础。 

  我市编发重型柴油车管控整改方案 

  日,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国家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我市印发《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整改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建立执法检查和遥感检测超标查处维修治理或淘汰复检或黑名单公开全链闭环管控机制等十项任务,要求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相关单位、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确保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整改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我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别化管控要求 

  为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加大减排力度,推行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管控,市环保局编制了VOCs类等4类工业污染源的12种差别化管控要求,指导清单企业管控措施制定。 

  差别化管控要求对涉气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投诉、污染防治装备水平、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建设等5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其他类型的污染源也按照各自特点分别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差别化管控将消除管控一刀切对经济发展的干扰,贯彻绿色调度,全面调动企业投入深化治理的积极性。 

  ●各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排名情况 

  218日—224日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5名(从第1名到第5名)的镇(街道)依次为:王屋镇、邵原镇、下冶镇、玉川产业集聚区、克井镇。 

  排名后5名(从第16名至第12名)的镇(街道)依次为:梨林镇、虎岭高新区、轵城镇、沁园街道、五龙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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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欢迎您对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周报提出宝贵意见,请拨打0391-6633562服务咨询电话,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支持!接受本手机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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