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反馈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的函》要求,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济源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按照“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原则,聚焦“两高四着力”,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济源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确保全面、彻底、高标准完成水污染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整改原则
(一)严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开发区、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是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系统、本行业紧密结合,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导检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抓好整改落实。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一落实,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行为。分门别类系统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时限,强力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章立制、持续发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对督察反馈问题,剖析问题成因,寻找问题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存在的其他类似问题,系统梳理分析,瞄准关键环节,对症施策、科学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整改目标
(一)深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政治站位。要深刻领会并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点流域生态治理与污染防治攻坚,以更强决心、更实作风、更精准措施,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协同推进督察重点任务形成强大合力。水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分工协作与联动监管机制。聚焦城乡污水处理、工业园区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涉水重金属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及“净水入黄河”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推动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落实;围绕蟒河南官庄等国省控断面稳定达标目标,重点检查河长制落实及河道“清四乱”成效,组织对涉水重点单位、黑臭水体、排污口、市政管网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切实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抓好督察问题整改。抓好督察问题整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志。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对重要工作,要做到亲自部署;重要环节,要做到亲自协调;重要问题,要做到亲自督办,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部门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方案,特别是涉及到的具体问题,逐条逐个细化。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积极主动,深入查找其他类似问题,由点及面、以点带面,绝不就事论事。全面排查梳理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对关键性问题,要打通重要节点,对普遍问题,要加强建章立制,切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优化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委员会运行机制,厘清成员单位职责,破除职能交叉障碍,提升跨部门协作效能,增强水资源管理和污染联防联控合力。
(二)提高国省控断面水质同比达标率。主动查找不足,建立整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蟒河、济河水质,尽最大能力保证蟒河南官庄、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在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最大幅度地降低浓度,力争水质再改善、再提升;加强初期雨水收集管理,针对降雨极端天气,及时在上游采取控污、分流等防控措施,严防污水溢流入河;强化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做好沿河排污口管理的同时,对沿线的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运行情况加强排查,严防污水直排入河;加强养殖场区管理,对蟒河、济河沿线养殖场区进行加密排查,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强化大型奶牛养殖企业粪污还田管理,禁止养殖废水污染河道。
(三)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以项目推进解决当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和五龙口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同步推进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在管网改造方面,实施天坛路、济水大街等关键路段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老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合流制区域整治。加强老旧设备更新替换,全面提升泵站运行能力与防汛可靠性,切实降低溢流与超标排放风险。
(四)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系统开展沿河养殖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蟒河等河道两侧露天粪污堆积点,有序取缔非法排污口。引导推广散养户养殖粪污规范化资源化利用模式。督促规模化养殖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粪污直排行为。科学调控奶牛养殖规模,优化区域布局,确保新建扩建项目同步建设规范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强化行业指导与监管,建立健全养殖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持续削减入河污染负荷。
(五)补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短板。着力提升设施运行效能与管理水平,加强现有设施运行维护,逐步推行专业化运营模式,对出水超标及运行异常处理设施及时开展检修与工艺调整。通过技术培训提升村级运维管理人员能力,完善运行记录与监测体系,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六)深化黑臭水体排查巩固治理成效。系统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与长效管护工作,重点对蟒河、苇泉河、桑榆河等已治理河段开展水质巩固提升,强化沿河排污口排查与截污纳管,消除城区水体黑臭现象。同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清淤疏浚、垃圾清理及生态修复,有效控制富营养化。建立健全城乡水体日常巡查与养护机制,加强水质监测与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巩固治理成效,进一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七)全面强化落实河长制。细化河长制巡查标准与责任要求,加强对隐蔽排污、管网渗漏等问题的识别能力。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河道、岸坡堆积的生活与建筑垃圾,对河道、水域漂浮物及时打捞处置,改善水体感官状况。系统排查河道沿线排污口,追溯污染源头,推进截污纳管等工程措施,有效遏制污水直排现象,切实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
(八)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与风险防控。持续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加快推进专业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完善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网络与监管机制,提升涉重金属企业排查频次与执法力度,切实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推进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和整体推进等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络新媒体等,鼓励群众举报,持续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情况,适时组织媒体明察暗访,曝光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整改、监督整改,形成整改合力。
附件:济源示范区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济源示范区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对照《济源示范区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经过逐项梳理,济源示范区需完成整改任务共9大类24项,具体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攻坚力度有所弱化
(一)整改任务第1项: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全面不够坚决,没有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有待加强。2025年4月省政府出台《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沿黄城市强化干支流协同治理,确保入黄水质达标。济源作为黄河流域重要节点城市,蟒河、济河等支流水质直接影响黄河干流生态安全,但方案出台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安排组织专题学习研究。
整改目标: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的思想认识,切实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1)各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专题学习研讨,对照各自工作职能、目标任务,对涉及的工作任务及时推进。(2)梳理分解《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建立任务台账,定期开展调度督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整改任务第2项:部门攻坚合力不足。济源市虽成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但成员单位职责界定不够清晰,跨部门协作效率较低,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导致在统筹水资源管理、污染联防联控等领域难以形成有效合力。
整改目标:提升跨部门协作效能,增强水资源管理和污染联防联控合力。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运行机制,破除职能交叉障碍。根据各成员单位在流域治理中的具体职责、管辖范围和任务边界,明确主责部门和协办部门,充分发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建立“主责牵头、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杜绝多头指挥。
责任单位: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三)整改任务第3项: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一些领导干部过度强调“蟒河、济河缺乏源头水、水资源匮乏”、“济河主要依赖沁河调水及沿途农业灌溉尾水”等客观因素,很少从主观上、工作中找差距、找问题,导致蟒河南官庄、济河西宜作断面今年连续超标。
整改目标:蟒河南官庄、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水资源集约利用。(2)围绕南官庄、西宜作两个出境断面,向沿河上游不定期开展管网、排口、养殖废水、河道管理等问题排查整改。(3)开展“以水润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龙腾湖-曲阳湖水系连通工程、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大峪河-五指河水系连通工程。(4)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域14条主要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水利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7年12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水利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任务第4项: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的“污泥去向不明”问题,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和“济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进展缓慢,市住建局为牵头责任单位,2025年以来,该局未召开过班子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推进不力。
整改目标:加强问题研判,完成整改销号。
整改措施: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三项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一事一策”推进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6年7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国省控断面达标率同比下降
(五)整改任务第5项:2023年济源地表水质量综合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全省第三,2025年上半年全省第九,济源市部分断面水质呈下降趋势。2025年1月至6月,济源市9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89%,较去年同期下降11%,其中,蟒河南官庄、济河西宜作断面水质数据日均值波动较大。2025年2月至6月,省控济河西宜作断面氨氮超标11天、总磷超标12天,其中氨氮峰值2.2毫克/升,超标47%,总磷峰值0.94毫克/升,超标213%;省控南官庄断面氨氮、总磷超标21天,其中氨氮峰值5.04毫克/升,超标236%、总磷峰值16.28毫克/升,超标53.3倍。
整改目标:多措并举,确保地表水质量稳定达标,综合排名稳步提升。
整改措施:(1)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在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2)加强雨期污水收集管理。针对降雨极端天气,及时在上游采取控污、分流等防控措施,严防污水溢流入河。(3)强化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做好入河排污口管理的同时,对河道沿线的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运行情况加强排查,严防污水直排入河。(4)加强养殖场区管理。对济河沿线养殖场区进行加密排查,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强化粪污还田管理,禁止养殖废水污染河道。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三、城市、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亟待提升
(六)整改任务第6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多年,雨天污水溢流、超标排放风险较大。规划的第三污水处理厂虽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滞后;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主体工程无实质性进展。
整改目标:针对当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推进、加快工程项目进程。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减轻一污、二污负荷。(2)加快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6年7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整改任务第7项:五龙口化工产业园未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整改目标:加快建设五龙口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尽快投运。
整改措施:督促五龙口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加快施工,尽快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五龙口镇政府、河南玉川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八)整改任务第8项:雨污收集管网改造仍存短板。城市老城区、城乡结合部仍存在雨污合流情况。天坛路济水大街至黄河大道段、济水大街文昌路至沁园路段仍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老化程度较高,雨季易发生污水外溢。如,桑榆河河西村段北侧污水管道破损,污水外溢流至桑榆河河道,污染城市水体。
整改目标:修复破损管道,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措施:(1)在管网改造方面,实施天坛路、济水大街等关键路段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老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合流制区域整治,及时修复桑榆河段破损管道。(2)对城市建成区溢流入河管网进行排查,对问题排口实施封堵、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整改任务第9项:污水管网关键泵站设备老旧问题依然存在。湨河提升泵站严重老化,叶轮腐蚀、泵体磨损,电机绝缘性能下降,运行能力不足;解放河泵站粉碎格栅机工作效率下降,管道老化,雨季污水溢流风险加剧。
整改目标:更新泵站老旧设备,提升泵站运行能力。
整改措施:(1)对湨河泵站、解放河泵站等关键环节进行设备更新,实施叶轮、管道、格栅机等设备更换,全面提升泵站运行能力与防汛可靠性,切实降低溢流与超标排放风险。(2)在城市建成区加强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对老旧、损坏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十)整改任务第10项:部分区域养殖密度高,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低。蟒河南官庄断面上游轵城镇、梨林镇沿河养殖厂(户)分布集中,其中,轵城镇沿河4个村庄有散养户41户,梨林镇沿河11个村庄现存散养户82户、历史散养户384户,散养户普遍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低,且河道两侧现存较多未清理粪污露天堆积点,粪污存在入河风险。另,蟒河沿岸分布有两家大型奶牛养殖企业,其中,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距离蟒河南岸仅300米,河南果香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距离蟒河北岸约1500米,本次督察发现,两家企业均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规范完整的粪污处理工艺、沼液暂存池等情况。
整改目标: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规范化,降低污染风险。
整改措施:(1)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济源示范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调整工作,鼓励散养户集中区域推进粪污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引导推广规范化资源化利用模式。(2)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台账动态管理,2026年12月31日前针对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培训3次,提升养殖场(户)生态保护意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3)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赛科星、果香源等规模化养殖企业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粪污处理工艺、沼液暂存池等的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粪污直排入河。
责任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十一)整改任务第11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长期失效或低效运行,存在粪污直排。部分养殖厂(户)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运行,粪污直排现象频发。2025年5月,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置的粪污直排入河,造成蟒河南官庄断面总磷超标50多倍,严重污染地表水水质。本次督察发现,轵城镇彭庄村张立新养殖场及其北部一无名养殖场,均违规设置粪污排放口,后者直通农田沟渠;王屋镇祥润养殖场、轵城镇绿洲禽业堆粪池均无围挡和覆盖,轵城镇东留养村李鹏杰养猪场存在排污管道未密闭、堆粪池围挡不足等现象;梨林镇小官庄一无名养牛场环评手续不全,且场内未配备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轵城镇南李庄污水处理站旁一无名养鸡场粪污直排入渠;承留镇南姚河东村9组村头灌溉渠堆积大量畜禽粪污,为村内家庭养殖农场直排。
整改目标:杜绝粪污直排行为,降低粪污入河污染风险。
整改措施:(1)强化对养殖场(户)监督管理,落实种养结合,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防止粪污直排问题发生。(2)对发现的直排口实施物理封堵,对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严重缺失的养殖场(户)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标准化粪污贮存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具体问题点位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此项工作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十二)整改任务第12项:奶牛养殖总量亟需控制、排污亟需规范。济源市现有规模以上奶牛养殖企业5家,总存栏量3.3万头;济源市计划近期新建或扩建规模以上奶牛养殖企业2家,规划新增存栏量1.5万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粪污约70万吨;粪污如处置利用不当、消纳不及时或过度消纳,将进一步增加直排入河风险,加剧出境断面达标压力。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畜禽养殖产业规划布局指导不强,对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指导约束主动性不够,影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整改目标:科学控制奶牛养殖总量,降低因奶牛养殖规模扩张和粪污处置不当带来的水环境污染风险。
整改措施:(1)强化行业指导与服务,明确各区域奶牛养殖最高存栏量上限,指导现有养殖场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养殖粪污处理效率,逐步降低单位产出的粪污产生量。(2)严格项目审批,将土地承载能力评估作为养殖项目重要审批条件贯穿审批全流程,严格核定单位面积粪污消纳容量,禁止批复超出环境容量的养殖项目。(3)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
责任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五、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存在短板。
(十三)整改任务第13项:部分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停运或“吃不饱”。督察发现,五龙口镇西正村,玉泉办事处刘庄村,梨林镇瑞村,邵原镇北寨村污水处理设施均处于停运状态;坡头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5000吨/日,实际处理量为2000吨/日,负荷率仅为40%。
整改目标:提升设施运行效能与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1)实施智能化监管。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实施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监控设备安装联网项目,对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安装用电监管。用电监管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联网,用电监管数据已上传示范区及省厅监管平台。(2)分类整治提升。五龙口镇西正村共有两座污水处理站,其中一座位于208国道西侧,生活污水改为纳管处理方式,该污水处理站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报停;另一座位于208国道东侧,由济源首创公司负责运维管理,并已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确保正常运行。(3)强化第三方运行管理。玉泉办事处刘庄村、梨林镇瑞村、邵原镇北寨村3个污水处理站均有专业第三方负责运维,并已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4)逐步增大坡头镇污水处理厂收水量,针对处理负荷不足的情况可合理调整收水范围或处理规模,2026年6月30日收水争取达到3000吨/日。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坡头镇政府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十四)整改任务第14项: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督察发现,个别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出水水质超标。玉泉街道竹峪新村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现场采样化学需氧量浓度为81毫克/升,超标排放;轵城镇新安村污水处理设施低效运行,出水感官浑浊。督察还发现,部分村级污水处理站由村委代管,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仅简单记录“运行正常”,日常管理不到位,处理效果无法保障,如五龙口镇山口村污水处理站、轵城镇南冢村污水处理站等。
整改目标:规范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整改措施:(1)实施智能化监管。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实施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监控设备安装联网项目,对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安装用电监管,用电监管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联网,用电监管数据已上传示范区及省厅监管平台,玉泉街道竹峪新村、轵城镇新安村、南冢村、五龙口镇山口村等污水处理站均已安装用电监管设备。(2)逐步推进第三方运维管理。轵城镇新安村、南冢村等轵城镇辖区的污水处理站,轵城镇政府已于2025年11月委托济源清水源公司负责运维管理,切实提升设施运行效果。(3)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对数据异常的及时排查原因、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六、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彻底
(十五)整改任务第15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未巩固,返黑返臭问题突出。城区内蟒河、苇泉河、桑榆河和部分已经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有反弹。督察发现,北海大道西路蟒河桥东侧、沁园路蟒河桥西侧、王屋路苇泉河桥西侧、黄河大道东环路苇泉河桥西侧、济源大道桑榆河桥下、济源海关对面苇泉河段多处水体发黑发臭,其中,沁园路蟒河桥西侧水体氨氮浓度为8.10毫克/升,济源海关对面苇泉河段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131毫克/升,均属劣Ⅴ类水质。
整改目标: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现“长治久清”。
整改措施:(1)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问题点位核查和问题排查,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同时强化日常巡查,确保整治效果。(2)全面排查沿河排污口,建立动态清单,对雨污混接、错接点实施分流改造,封堵非法排污口。(3)合理调配水资源,通过闸坝联合调度维持河道生态基流。(4)长期关注重点河段水质情况,每季度监测重点河段上中下游氨氮、浊度等关键指标,对存在问题开展溯源整治。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十六)整改任务第16项:农村黑臭水体普遍存在。督察发现,西石露头居委会北侧水体污染严重,富营养化及垃圾无序堆存问题突出,该点位2024年曾因蟒河水污染问题被群众举报,本次督察发现水体仍呈明显黑绿色,表面覆盖大量绿藻,富营养化特征明显,现场取样化学需氧量浓度44毫克/升,属劣Ⅴ类水质。原昌村东南角水体和梨林镇永太村东侧河道水体水质恶化,原昌村东南角水体现场取样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213毫克/升,梨林镇永太村东侧河道水体氨氮浓度高达66.5毫克/升,均属劣Ⅴ类水质。
整改目标: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与长效管护。
整改措施:(1)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5年完成西石露头、原昌村、永太村等点位清淤疏浚、垃圾清理及生态修复。(2)对河道和农村黑臭水体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巩固治理成效,逐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街道)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以后每年3月底、8月底前各开展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七、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十七)整改任务第17项:部分基层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日常巡查河道存在走过场现象,对河流沿线排污口隐蔽排放、管网渗漏等问题排查不够,个别河流存在堆放垃圾、水体恶化情况。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制。
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河长制工作职责,细化巡查标准与责任要求,按照强化日常巡查,重点对隐蔽排污、管网渗漏、堆放垃圾、水体恶化等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识别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示范区河长制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河长制办公室
(十八)整改任务第18项:河道、岸坡垃圾无序堆存。轵城镇S309省道银华面粉厂旁河道两侧,轵城镇小刘庄中亿物流有限公司旁河道两侧以及坡头镇留庄村附近河道岸坡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在随雨水入河风险。蟒河与湨河交汇口(惠春园附近水域)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及有机废弃物,水体散发刺鼻异味。
整改目标:彻底清除现有河道及岸坡垃圾,杜绝新增垃圾无序堆存,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整改措施:(1)立即对S309省道银华面粉厂旁、中亿物流有限公司旁、坡头镇留庄村附近河道岸坡,以及蟒河与湨河交汇口水域进行彻底清理。(2)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蟒河、湨河等水域漂浮物及时打捞处置,改善水体感官状况。(3)组织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河道、岸坡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行为。
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水利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十九)整改任务第19项:污水直排现象多发。督察发现,蟒河北海大道蟒河桥东侧及沁园路蟒河桥西侧4处排口排污致水体发黑发臭,苇泉河王屋路苇泉河桥两侧不明排口排放浑浊污水,黄河大道宗庄桥西侧排污伴明显异味,桑榆河济源大道桑榆河桥下排污致水体浑浊。
整改目标:有效根治污水直排问题,实现河道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1)2026年3月31日前开展问题点位排查整改;开展河道排口排查,标识合法与非法排口,对非法排污口实施物理封堵,坚决杜绝污水流入河道;对合法但排放超标的排口,溯源上游排污单位,限期整改到位。(2)对管网错接、漏接导致的污水直排,逐步开展管网修复与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切实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八、工业废水治理仍存短板
(二十)整改任务第20项: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督察发现,轵城镇S309省道中重机械公司厂区内部有一隐蔽排污口,督察期间该排污口正在持续排放浑浊污水;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未运行污水调节池,涉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2024年至今,济源市多家企业因工业废水超标排放被立案起诉。2024年11月5日,济源星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排口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8210毫克/升,超出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5.42倍;2025年1月17日,河南济钢精品钢材有限公司废水排口氨氮日均值45.86毫克/升,超标排放;2025年4月27日,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出水总氮日均值12.03毫克/升,超标排放。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企业违法排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1)对中重机械、方升化学等企业的隐蔽排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并强化对星翰新材料、河南济钢等重点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2)举一反三,强化对重点涉水企业外排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一)整改任务第21项:重金属污染存在隐患。督察发现,济源尚未建成专业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废水排放对管网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构成威胁,重金属等特征因子偷排漏排监管难度大,存在涉重金属污染隐患。如,万洋金属材料表面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0月排放废水中总镉浓度连续两日分别超排放限值60.6倍、39.4倍。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专业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完善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网络与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1)对万洋金属材料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查处。(2)加快推进五龙口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3)对化工、有色冶炼等重点企业实行最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强制要求厂内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对重点企业核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刚性约束。(4)规划在重点企业总排口安装特征重金属因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5)提升涉重金属企业排查频次与执法力度,切实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九、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十二)整改任务第22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济源市西环路玉阳桥下,生活污水长期渗漏,溢流蟒河,现场污水横流,恶臭难闻”,此次督察发现,该处仍有一排污口现场排污,水体浑浊发黑、异味明显,现场取样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0.474、6.46、128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37、5.46、5.4倍,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整改目标:解决西环路玉阳桥下污水渗漏溢流问题,确保污水收集处理。
整改措施:对该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管网破损),实施彻底管网修复、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污水渗漏和溢流问题,对整治后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封堵或改造,设立标识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监管重点。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三)整改任务第23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举报反映“邵原镇李家庄一化工厂,污水直排西洋河,流入小浪底水库”,现场督察发现,原举报点院内仍堆存成分不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现场仍未清理到位。
整改目标:安全清理不明液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对问题点位立即进行核查核实,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同时对该区域及上游开展排查,核实是否存在其他隐蔽污染源或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邵原镇政府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四)整改任务第24项: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华能沁北电厂中水使用量低,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实施中水回用,中水直接外排至广利总干渠”,现场督察发现,第二污水处理厂仍将广利渠作为临时污水排放口,未完成整改要求。
整改目标:加大中水使用量。
整改措施: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华能沁北电厂优先使用中水。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7年6月30日
验收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