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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通报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来源:      日期: 2020-09-28 打印页面

 

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济源示范区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将督察发现的一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示范区。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调查核实、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涉的一个区直部门和一个相关镇8人进行问责。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其他5人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示范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责任缺失,克井镇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造成散煤治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克井镇在示范区进行通报批评;原克井镇工商所所长赵乐名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原工商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科长侯卫东做出深刻检查;克井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燕军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苗社青全镇通报批评,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成刚诫勉谈话,经济发展办公室环保工作负责人张玉生党内警告,经济发展办公室环保工作人员谭林峰党内警告;圪针庄村“两委”全镇通报批评,圪针庄村党支部负责人张礼清诫勉谈话,村委主任成建忠在全镇农村干部大会作出深刻检查。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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