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信用修复条件
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平台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
提前终止公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二)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02操作说明
(一)查看行政处罚信息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搜索栏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点击“搜索”,找到主体点击进入信息信息详细页面。
2.点击“行政管理”下方的“行政处罚”分类,即可查询该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3.查看行政处罚信息右上角的“在线申请修复”按钮。若按钮为红色,则表示已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具备信用修复申请条件;若按钮为灰色,则表示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不具备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二)准备相应材料
信用修复申请人应登录“信用中国”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并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是否同意修复的意见并盖章;也可使用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说明材料,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是否履行完毕出具意见;或者其他可证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等)。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
(三)提交修复申请
1.点击“在线申请修复”跳转“行政处罚信息信息修复申请”页面,根据页面引导填报信息。
2.审核成功后会同步撤销公示信息,若审核失败可根据提示的失败原因完成对应的整改,重新提交材料。
03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致电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6833086。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承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举报投诉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电话:0391-663336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jyshb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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