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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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年产3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 | 济源市轵城工业园区 | 济源市西山宏达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河南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济源市西山宏达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位于济源市轵城工业园区,拟投资4000万元,以济源及周边回收的塑料制品和豫光、万洋等企业废旧电池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塑料为主要原料,建设年产3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空气分选、破碎、二次空气分选、清洗、打磨、脱水、烘干、硅胶分选、色选、静电分选、挤出造粒、冷却、切粒、注塑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4)原料分选、破碎、打磨、粉状物料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挤出造粒、注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分选、破碎、打磨、粉状物料上料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挤出造粒、注塑工序采用钢结构框架+阻燃耐高温透明PVC软帘方式实施二次密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初中高效三级过滤+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负压收集,与挤出造粒、注塑工序废气一同处理后外排。经核算,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及塑料制品行业A级指标要求。因此本项目营运期过程中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和脱水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过调节池+重金属捕集+絮凝沉淀+厌氧+接触氧化+砂滤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切粒和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泵类、空分机、破碎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源强。经预测,预计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东留养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空气分选产生的废塑料纸和毛絮等轻质物、打磨工序产生的废环氧树脂、硅胶分选产生的废硅胶、废橡胶、废气处理产生的收尘灰和废布袋、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渣和废料头属于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静电分选产生的PS、PC等杂料属于一般固废,在杂料仓内暂存,外售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修边及抽检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沸石、废催化剂和废过滤材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全厂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391-6633422 0391-6633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