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调用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宣教/通知公告

济源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4-10-28 打印页面

    本机关于20241023受理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梨林镇水东村西南侧、荷宝高速公路以北、新济路以南,占地65.27亩,采用“A²/O”处理工艺,日处理规模为4万m³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济源市梨林镇桥头村东编码:DA-419001-0151-SH-00,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339″,北纬35°438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自厂区西北侧进入管道,向北排入济河,排水体无水功能分区,断面水质要求为Ⅳ类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北控(济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其中生活污水占比36%,工业污水占比64%,采用“A²/O”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m3/d,目前实际处理5.7万m3/d。根据所排水体水质目标,出水水质需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入河总量不超过438吨/年、浓度不超过30mg/L,氨氮入河总量不超过21.9吨/年、浓度不超过1.5mg/L。

三、环境保护要求

1、你单位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入河处应设置监测孔,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报送监测信息。

2、你单位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控制制度,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减少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3、你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处理消除环境风险,保证所排入河流水质安全。

四、日常监督管理

该入河排污口由济源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该入河排污口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公示期为20241028—20241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391-6633557,邮箱:shjglk@126.com。

                             20241028

   
-底部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