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6月30日前印发的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就上述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我局(联系人:刘超楠,联系电话:0391-6833086,邮箱:jyshbjfgk@126.com)。逾期未回复视为无异议。感谢支持配合。
2026年7月16日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的要求,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2026年6月30日前印发的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工况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环〔2022〕6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济环〔2019〕79号)等1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工况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济环〔2022〕6号 |
2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济管环〔2020〕33号 |
3 |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环境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济管环〔2021〕82号 |
4 |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落实河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的通知》 | 济管环〔2021〕109号 |
5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大气污染源执法监测和环境走航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济管环〔2022〕33号 |
6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济管环〔2022〕38号 |
7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济管环〔2024〕74号 |
8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济管环〔2025〕11号 |
附件2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济环〔2019〕79号 |
2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济环〔2019〕80号 |
3 | 《济源市生态环境局 济源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机动车尾气黑烟车抓拍系统的通告》 | 济环〔2021〕12号 |
4 | 《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等五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 济环〔2025〕14号 |
5 |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动监控设施筛查建设工作的通知》 | 济管环〔2021〕64号 |
6 |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VOCs“分散吸附+移动脱附”模式专项建设奖补的通知》 | 济管环〔2021〕97号 |
7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差别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 | 济管环〔2021〕125号 |
8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通知》 | 济管环〔2024〕29号 |
9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建筑用石来料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试行)》 | 济管环〔2025〕14号 |
10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济管环〔2025〕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