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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沁园街道王屋路西、东方境东、河青街南、河苑街北商住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6-07-27 打印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法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济源市征地储备中心委托河南地矿集团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沁园街道王屋路西、东方境东、河青街南、河苑街北商住用地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沁园街道王屋路西、东方境东、河青街南、河苑街北商住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地块位于济源示范区沁园街道办事处王屋路西、正商东方境东、河清街南、河苑街北(中心坐标:经度112.61938,纬度35.08366),占地面积60002.41平方米。

3、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济源市土地储备中心取得该地块的土地权,拟规划商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识别阶段。

二、调查内容

在第一阶段场地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本地块场地为平原地形,无坑、塘、沟,地势平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用作工业用途,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周边主要为住宅区、学校、行政单位等。其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工业企业,因此基本不会对周边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内不存在影响土壤质量的污染源,可确定本地块为非污染地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 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南地矿集团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221号51号楼1-4层102号

联系方式:0371-85511528

2、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联系方式:0391-663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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