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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技术中心

来源:      日期: 2021-01-29 打印页面

主要职责为:承担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推广,组织实施危险废物鉴别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尾矿库等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负责医疗废物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及调度;负责组织固体废物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承担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环境管理国际履约项目。

参与拟订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及计划;负责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空气站、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和环境空气特定因子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并发布相关监测信息;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分析其变化趋势,建立健全辖区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企业自行监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调查;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负责开展辖区内监测机构技术人员培训;协助开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设计和建设;协助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信息。

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用水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设施建设联网、运行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负责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执法部门,配合进行违法调查;负责对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承担调度、汇总、整理、分析报告等统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和交流工作;负责向省生态环境厅、示范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承担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信息网络建设运行与维护,指导生态环境系统部署的业务软件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承担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电磁辐射监测工作;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核技术应用监管相关的技术工作;接受辐射工作单位委托,开展辐射项目的监测工作;参与土壤、饮用水源放射性监测工作;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源和放射性废物、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示范区放射性废物、废源的送贮工作。

承担示范区中长期生态环境规划、重点领域环境规划、环境区划等编制与实施评估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示范区大气、水、土壤、生态、固体废物、化学品、医疗废物及环境风险等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环境形势分析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技术评审,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技术支撑工作以及排污许可、“三线一单”、环评单位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有关政策、规划、方案、措施制定,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开展配额分配、履约管理、第三方核查监督等碳交易市场建设政策措施制定;组织开展示范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承担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配合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能力培训、课题研究等活动。

参与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舆情监控,承担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运维;组织实施 “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环境保护纪念日的社会宣传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志愿服务;配合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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