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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推荐申报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4-11-06 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河南建设,按照《省环保厅民政厅关于联合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079号)精神,今年拟进行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推荐申报、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48月底之前完成省级“绿色社区”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凡达到《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并已经被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可以申报省级“绿色社区”。

2、省直管县(市)在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对符合《考评标准》,经考核验收命名为县级“绿色社区”的,可申报省级“绿色社区”。

三、申报内容

按照《考评标准》,逐条对照落实情况,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1、《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申报登记表》;

2、社区组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总结;

3、能够反映日常创建工作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录;

4、图片和声像资料。

四、方法步骤

(一)社区申报。积极参与绿色创建活动的社区,对照《考评标准》自查,符合省级创建标准,并已经被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县(区市)环保部门同意,报省辖市环保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县)初审。省辖市环保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优中选优,初审合格由市环保局、民政局签署意见后,集中上报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直管县(市)参与创建活动的社区,由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创建领导小组完成初审。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省级审查。省环保厅绿色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考核程序的社区。

(四)评审验收。省环保厅、民政厅“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组成联合考核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社区组织现场评估。同时,对201012月以前命名的省级“绿色社区”进行复查,接受复查的社区应对照《考评标准》准备汇报材料。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取消省级“绿色社区”资格。

五、命名表彰

2 0 1 5年初,省环保厅、民政厅对验收达标的“绿色社区”进行命名表彰。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内容,是组织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市(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社区(小区)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二)搞好宣传,广泛参与。按照《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和《2014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宣传力度,把“绿色社区”创建作为提升社区档次、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增强居民环境意识的重要内容,支持环境文化建设,动员更多的社区参与创建活动。

(三)总结经验,整体推进。各市(县)要建立和完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创建工作中,善于发现亮点,树立典型,注重经验总结,对先进经验将在《中州环境》杂志刊登,并组织媒体宣传。要把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等社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美丽社区建设。

 

联系人:  王 冰  李 桢

  话:(037166309512

Email:hnhbxjysk@163.com

  件:

1、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名单

2、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 

3、河南省省级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

                                                             2014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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